牢房里恢復寂静。
墨尔斯坐在石床上,手里攥著那条白色的带子,纯白的眼眸里第一次浮现出明显的情绪波动——
生气。
红温的那种生气。
——
“怎么了?”
一个护工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墨尔斯抬起头,看到那个每天给他送薯条的护工站在门口,一脸好奇地看著他。
“没、没事。”墨尔斯努力让声音恢復平静。
护工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手里那条白色的带子,目光落在他脸上——
那张永远没有表情的脸上,此刻居然有一点点……红?
“你脸红了?”护工问。
“没有。”
“有。”
“没有。”
“真的有。”
墨尔斯沉默了一秒。
然后,他把那条带子塞回西装內袋,站起身,走到门口,看著那个护工,纯白的眼眸里写满了“你確定要继续这个话题吗”的警告。
护工识趣地举起手:“行行行,没有就没有。”
他顿了顿,又说:“不过,薯条明天还有。你確定要继续吃?不会腻?”
墨尔斯想了想。
“不会。”他说。
护工点点头,转身走了。
牢房里再次恢復寂静。
墨尔斯站在门口,看著那个护工消失在走廊尽头,又看了看角落里那身黑色西装。
刚才那通电话……
博识尊说“不是我”。
那就是真的不是。
博识尊不会说谎——不是因为它“善良”,是因为它不需要。全知的存在,说谎只会浪费算力。
所以,赞达尔真的不是被博识尊护住的。
那是谁?
波尔卡?
不可能。
那……
墨尔斯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忽然想起赞达尔离开前说的那句话——
“我没有死。”
不是“被护住”,不是“被復活”,不是任何被动的状態。
是“我没有死”。
主动的。
就像他选择死亡一样,他选择“没有死”。
墨尔斯忽然觉得有点头疼。
这些天才……一个个的,说话都跟谜语一样。
赞达尔是这样。
博识尊也是这样。
就他一个,想好好说话,但没人跟他好好说话。
算了。
他走回石床边,坐下。
看著天花板上那些粗糙的石纹,开始想一些有的没的——
薯条很好吃。
博识尊很討厌。
赞达尔很麻烦。
自己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但至少有一点可以確定:
他还在这里。
在这间牢房里,穿著蓝白条纹病號服,扎著双马尾,每天吃薯条,偶尔给全知星神打电话,然后被气得红温。
这就是他现在的“活著”。
虽然离谱,但——
还挺有意思的。
墨尔斯弯了弯嘴角。
那个弧度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出来。
但它在。
——
牢房外,走廊尽头。
两个守卫站在值班台前,正在聊著刚才护工说的话。
“听说那个12號的,今天脸红了?”
“对。护工说的。”
“为什么?”
“不知道。护工问他,他说没有。”
“噗——那不是更有问题了吗?”
“可不是嘛。一个平时面无表情的人,突然脸红,肯定发生了什么。”
“你说会不会是……恋爱了?”
“恋爱?和谁?护工?”
“哈哈哈哈!”
两人笑了一阵。
笑完之后,其中一个说:
“不过,话说回来,他確实挺有意思的。每天按时吃饭睡觉放风,从来不惹事,就喜欢吃薯条。”
“对。护工们都说他是最好带的病人。”
“要是所有病人都这样就好了。”
“可不是嘛。”
两人又聊了几句,声音渐渐低下去。
牢房里。
墨尔斯躺在石床上,听著那隱约的笑声,闭上眼睛。
嘴角那个极淡的弧度,还在。
——
第二天。
薯条准时送到。
墨尔斯坐在石床上,一根一根地吃著。
阳光从高处那个狭小的天窗漏下来,落在他的病號服上,落在他的双马尾上,落在那盘金黄色的薯条上。
他吃著薯条,想著昨天那通电话。
博识尊说“不是我”。
那就真的不是。
所以赞达尔“没死”的原因,还得继续找。
但今天……
今天先吃薯条。
吃完了再想。
他拿起最后一根,放进嘴里。
闭上眼睛。
脆。
酥。
咸。
热。
还有那种只有土豆才有的、独特的、让人安心的味道。
墨尔斯弯了弯嘴角。
今天也是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