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步卒,排列在南坊长街之上,蔚为壮观。
李煜很难说得清,这是不是校尉杨玄策在向他示威。
“整甲!”
有步卒与前后同袍互相帮衬,为队率紧系认旗。
每名什长背后一小面四方队旗之后,队伍都约莫有十人上下,其中还混有一位伍长,背负一小面三角队旗。
营军多赤色,故此什长、伍长背后所负队旗也皆是赤色为底。
旗面分別绣有『什』、『伍』,亦或是『杨』等字样。
由於这支营军的人员编制驳杂,许多什伍队率身后所负认旗的外缘顏色却是不尽相同。
即便他们靠著同乡之情谊匯聚在一起,也只是某种意义上临时拼凑的『杂牌军』。
战阵之上,伍长多是充当什长副手。
十人一阵,方可成势。
五人一队,各自为战,那得是镇压羸弱乱民才派的上用场。
尸鬼不是乱民。
它们可比手无寸铁的暴民恐怖得多。
“甲队完备!”
“乙队完备!”
“......”
由於编制本就溃乱,杨玄策麾下即便算上身边五六个同族亲信,也凑不齐十二支小队。
索性,杨玄策就用十天干依次排下去,暂且编成十支队列。
什长不够就从伍长里头挑。
要是还不够?
那就从杨玄策同族亲信里头派下去!
伍长不够就更简单了。
几个同乡袍泽共同推举出他们当中最能服眾的那个即可。
反正,总能凑够的。
至於士气?
全然没有。
这支军队早就谈不上什么士气可言。
长久地逃亡,让大多数人都只剩下麻木的本能,麻木的听从,麻木的战斗,麻木的活著。
只有在谈及家乡,眼眸中才会难得的闪过一丝光彩。
从高丽而返的千里归途之中,营军其实也不止一次的溃乱过。
兵將们却在事后又被迫不止一次的聚了回来。
因为只有抱团,才更容易活下去,仅此而已。
一路闯下来,这逐渐成了这支营军当中的一种默契。
杨玄策的同族亲兵在街道上前后梭巡传话,为兵士们反覆鼓劲儿。
“大人讲了,北边那座坊市那里头摸到了一处大户人家!”
“里面有肉!也有女人!”
兵士们想吃肉吗?
自然是想的,不是那些累死在半途的瘦柴马肉,得是入口即化的烤羊腿。
架在火上,一刀一刀的片著下肚,肥美的油脂在口中化开,再就著两口浊酒,那滋味儿......
勾的兵將们口水都要流了出来。
没人会去想,坊中百姓被困这么久,真的还会有活羊留下?
那不重要。
『饿狼』在捕猎之前,不会去在乎『独羊』是肥是瘦。
毕竟『狼』也没得选,不然也不至於饿著。
反正,能填饱肚子就行。
高门大户里没有羊腿,那或许也会有驴......
没有驴,那也总该有些美酒......
即便没有美酒,女人总该是要有的!
高门大户,主家没个几房,甚至十几房小妾,那像话吗?
宅邸前后没有十几个丫鬟婢女打理,甚至几十个之多,那像话吗?
平日里富商老爷们过的什么日子,大伙儿心里其实都门儿清著呢!
这就是大顺朝的官兵,边塞最精锐的营兵,他们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个俗人。
口舌之欲。
心猿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