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阿飞的武功究竟到了什么地步,他现在还看不出来。
一个人的武功有多好,要等到对方出手后才知道。
就拿李寻欢自己来说好了。
如果是不认识他的人,看到他的模样后,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就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
跟江湖高手比起来,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富家子弟。
当然,饱读诗书这一点也没错,因为他的確是探花郎。
“你就这么有自信?”
李寻欢笑道。
“是的!”
阿飞点头。
“为什么?”
李寻欢再问。
“因为我的剑很快!”
“有多快?”
“比你见过的任何人都快!”
阿飞没有压低声音,信心十足的说道。
他刚说完,就有几道不屑的声音传了过来。
“狂妄!”
“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知道天高地厚!”
“没错!”
“他也就是没见过大哥你的剑,要是见过了,再给他几个胆子也不敢说自己的剑快。”
“在急风剑面前说自己剑快,就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这几道声音,不只把李寻欢和阿飞的目光吸引了过去,同时也吸引了饭铺其他客人的注意。
说话的这三个人貌似很享受这种被眾人关注的感觉,在眾人的注视下,高声谈论了起来。
阿飞以前不认识他们。
不过,他很快就认出了他们三个。
紫红脸的胖子是“急风剑”诸葛雷,穿著紫缎团花皮袄的矮子是洪汉民,剩下那个则是赵老二。
他们三个都是都是金狮鏢局的大鏢头,刚送完一趟鏢。
李寻欢也认出了诸葛雷。
但他却仿佛害怕对方认出自己一样,低著头,用著闻名江湖的小李飞刀,在坚实的松木上雕刻起了林诗音的雕像。
阿飞知道他雕刻的是林诗音,但他没说,也没问。
至於李寻欢,当然也不会主动告诉他雕刻的是什么人。
毕竟林诗音现在是龙啸云的妻子,是他的大嫂。
看小说的时候,阿飞就觉得李寻欢的脑迴路不太正常,喜欢自我折磨。
明明捨不得,还把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送给所谓的大哥!
送就送吧,送完之后又放不下,跑到关外隱居十年!
从朋友的角度来说,李寻欢的確是一个很不错的朋友。
但从男人的角度来说,他不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阿飞把目光从李寻欢身上收了回来,自斟自饮,等待著碧血双蛇的出现。
诸葛雷三人跟原著中一样自吹自擂。
没过多久,饭铺厚重的棉花门帘被狂风捲起。
在门帘落下时,两道人影如同被狂风吹拂的雪花一样进到了饭铺。
鲜红的披风,宽边的雪笠,一模一样的装扮和体型。
这两个人一进到饭铺,就吸引了眾人的目光。
刚刚还在肆意大笑的诸葛雷顿时安静了下来。
不只是诸葛雷,其他正在谈话的客人也都安静了下来,目光聚集在了这两道身影身上,刚才还人声鼎沸的饭铺,顿时变得无比安静起来。
在眾人的打量下,他们摘下雪笠,脱掉了披风。
一黑一白,两张消瘦丑陋,长得一模一样的脸庞。
虽然长得不行,但他们都有著毒蛇般的锐利眼神。
在他们摘下斗笠前,阿飞就知道他们是来找诸葛雷要金丝甲的碧血双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