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干!”
洪坤很猛的睁开双眼,大口喘息著。
“您醒啦。”清脆如同百灵鸟一般的声音,让洪坤那狂跳的心臟,终於舒缓下来。
他撑著地面坐起来,全身的酸痛让动作滯涩、喉间发紧。
关键,头还很疼。
“我……我是在哪儿?”
“抱歉呀,我听不懂您说的话呢。”穿件洗得发白的蓝色麻布衫的少女,微笑地看著他。
洪坤这才稳住神细看。
少女的头髮是棕色的,不是浓得发暗的那种,发尾微微卷著,像被风偷偷抚过的绒毛。
眼睛也是绿的,深一点,像雨后积著水的叶窝,亮闪闪的。
鼻尖和脸颊上缀著雀斑,一颗挨一颗,倒像晒足了太阳的果子,悄悄沾了层金粉。
真是个鲜活的姑娘。
只是看了她一眼,洪坤便感觉身上的灼痛都好了不少。
“抱歉,您又昏迷了两天。”
洪坤看向了外界,外面又是天亮,嘰嘰喳喳,鸟鸣不断。
而他所处的屋子,並不是很大,但十分乾净,木製的房梁以及墙壁散发出好闻的味道。
又睡了两天吗?
可是那声音……
洪坤现在脑子里一团浆糊,他也不能確定。
他连自己在哪都无法確定。
似乎是爱莎的草药起效了。
似乎所谓的元基督因子真有效。
似乎洗礼起作用了。
总之,睡了两天两夜后,洪坤总算醒了过来。
更加意外的是,他全身焦黑的皮肤脱落了,原本满是缝合线的死人拼接皮肤,现在像是新生的婴儿一般滑嫩。
甚至那些多余的息肉和怪异的肢体,都正常了不少。
除了还大了一圈的左臂。
起码比起那个科学怪人,洪坤现在外表看上去正常多了。
而且细皮嫩肉,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这让爱莎不免偷偷多看了几眼,毕竟乡下,都是粗豪汉子。
哪见过这么细皮嫩肉的贵族小哥。
洪坤撑起身子,站了起来。
他基本恢復了行动力,已经能如正常人行走。
“真是不可思议。”爱莎的父亲瓦茨拉夫感慨道。
“上帝庇佑!”
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被烧成焦炭的人,能在这么快时间內长好了的。
“我这么惨,也是拜上帝所赐啊。”洪坤嘟囔道。
“我可以出去走走吗?”洪坤比划著名。
还好,艾莎虽然是个乡下姑娘,但聪明伶俐。
只是简单比划两下,便明白了洪坤的意思。
也许是折磨太频繁,洪坤也麻木了。
所以哪怕死去又活来,匆忙进入了第二个本。
此刻他倒也不特別绝望。
他总觉得再次一睁眼,说不定会回到现实世界。
而且死了也就死了。
都这么倒霉了,重开也不是不能接受啊。
他跟著爱莎走出了房门,还饶有兴趣地逛起了这个似乎是十分和平的小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