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他不需要怕一个凝元境圆满的校尉。
可这二十个人的气势连在一起,让他本能地绷紧了脊背。
那不是普通士兵的眼神。
是见过血、杀过人、且对死亡毫无畏惧的眼神。
王思礼毫不怀疑,如果他强行闯关,这二十个人会毫不犹豫地拔刀。
哪怕他是武魂境,哪怕他们能瞬间被他杀死大半,剩下的人也不会退。
因为他们接到的命令是“马匹和佩刀留下”。
命令就是命令,没有討价还价的余地。
“好。”王思礼率先表態。
他翻身下马,解下佩刀,递给赵青。
赵青接过佩刀,交给身后的侍骑,动作利落。
李承光还想说什么,王思礼拦住了他。
“李司马,入乡隨俗。”
李承光深吸一口气,也下了马,解下佩刀。
······
王思礼走在碎石路上,忽然心中涌起一种奇异的感觉。
不是屈辱,是敬畏。
陆长生的亲卫,连朝廷命官的面子都不给。
这种军纪,天下哪支军队能比?
他想起自己收拢的那些士兵。
別说面对朝廷命官,就是面对一个七品县令,都点头哈腰,大气不敢出。
不是他们没骨气,是整个军队从上到下就没有骨头。
凉武军不一样。
这支军队有骨头,有脊樑。
脊樑就是陆长生。
穿过山门,眼前的景象让两人同时停下脚步。
一片明光鎧的海洋。
阳光从云层缝隙漏下,照在前方校场上。
校场上站满了士兵,每个人都穿著明光鎧。
那鎧甲由渗碳钢打造,甲片衔接处刻著细密的符文。
阳光照在万副鎧甲上,反射出的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
那不是散乱的反光,是整齐划一的反射。
万副鎧甲,万面镜子,每一面都打磨得光亮如新。
李承光的嘴唇发乾。
他是见过世面的人。
哥舒翰的陇右军也算大唐精锐,装备精良,士气高昂。
可他从来没见过上万大军统一装备明光鎧的场景。
现在他们麾下的关內军更差。
五千人里,有一半连皮甲都凑不齐,剩下的穿著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旧甲。
有些士兵的鎧甲上还有刀痕和血渍,洗都没洗过。
而眼前这支军队,十万副鎧甲,每一副都像新的一样。
不是因为没上过战场。
是因为战后有人专门修缮,有人专门保养,有人专门检查。
一套完整的军械维护体系,这是多少军队梦寐以求的东西。
“王將军,”李承光低声说,“咱俩打了半辈子仗,今天才知道什么叫军队。”
王思礼苦笑:“不是不知道,是不敢想。”
他们继续往前走。
每过一个营地,震撼就加深一层。
青龙军的重骑兵营地。
五千匹战马,每一匹都披著重甲,马鎧上同样刻著符文。
骑兵手持丈二长槊,槊锋闪著寒光。
那些战马不是普通战马,
是灵兽与凡马杂交的混血,体型比寻常战马大一圈,四蹄有力,鼻孔喷气如雷。
一个骑兵策马奔驰而过,马蹄踏在碎石路上,发出轰隆隆的响声。
那气势,像一座移动的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