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关第十天。
漠北的风,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
漠北深处,狼居胥山以北三百里。
这里是真正的不毛之地,也是北元王庭最后的屏障——“黑水部”的领地。
放眼望去,除了枯黄的野草,就是漫漫黄沙。
寒风呼啸,捲起漫天黄沙。
黑水部,一个拥有三万人口的大型部落,正安逸地驻扎在一片水草丰美的绿洲旁。
作为北元的坐地户,他们不仅拥有精锐的骑兵,更有著让周围小部落闻风丧胆的凶名。
这里的每一个韃子,无论是老人还是孩子,手上都沾著汉人的血。
此时正值黄昏。
部落里燃起了篝火,烤肉的香气混杂著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臊味,顺著风飘出了老远。
“喝!都给我喝!”
部落首领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名叫黑狼。
手里举著一个惨白色的东西,正在大口灌著马奶酒。
那不是普通的酒碗。
仔细看去,那赫然是一个人的头骨!
而且看那头骨的大小和上面的髮髻残痕,分明是个汉人女子。
“前些日子打草谷,那帮南边的两脚羊还是那么不经杀!”
首领把酒泼在面前的火堆上,火苗窜起半人高,照亮了他那张狰狞的脸:
“尤其是那个商队,男的被咱们砍了脑袋做京观,女的……”
他淫邪地笑了几声,指了指身后的大帐。
在那帐篷的阴影里,像牲口一样拴著十几个衣不蔽体的汉人女子。
她们的眼神早已麻木,就像行尸走肉一般,身上遍布著鞭痕和烙印。
而在营地的另一侧,几个瘦骨嶙峋的汉人工匠正跪在地上,被迫给蒙古人的战马钉马掌。
稍有动作慢了,旁边的监工就是一鞭子甩过去,打得皮开肉绽。
“大汗说了,等南边的明军来了,咱们就用这些两脚羊当盾牌!”
首领大声叫囂著:
“听说那个什么秦王带了五千人就敢深入漠北?我看他是活腻了!”
“咱们这大草原,那是长生天的地盘!就算借给他两条腿,他也跑不出这片大漠!”
周围的韃子兵们发出一阵鬨笑,有人更是把手中的骨头狠狠砸向那些汉人奴隶取乐。
他们肆无忌惮。
因为这里是漠北深处。
几百年来,汉人的军队哪怕到了这里,也是强弩之末,只有被他们风箏致死的份。
“大汗!不好了!”
一名斥候连滚带爬地衝进大帐,脸上带著一种古怪的神色:
“外面……外面来了一支军队!”
黑狼猛地站起身,眼中凶光毕露:
“那是谁的部队?有多少人?”
“看旗號……像是南边的明军!但是……”斥候咽了口唾沫,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但是他们只有……五千人!”
“只有五千?!”
黑狼愣了一下,隨即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狂笑:
“哈哈哈哈!五千人?那朱元璋是老糊涂了吗?还是觉得我们黑水部的刀不够快?”
“五千人就敢深入漠北三千里?这简直是给长生天送来的祭品啊!”
他一把拔出腰间的弯刀,大步走出营帐:
“吹號!集结!让孩儿们都出来看看热闹!今天晚上,大家都能分到一副新鲜的南人骨架!”
……
“呜——呜——呜——!!!”
沉闷而苍凉的牛角號声,响彻了整片绿洲。
黑水部的反应极快。
不到半柱香的功夫,三万名韃子就已经黑压压地涌出了营地。
不光是青壮年的战兵,就连老人、妇女,甚至半大的孩子,都提著弯刀、骑著矮马冲了出来。
在他们眼里,这就是一群送上门的肥羊!
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谁不想分一杯羹?
两军对垒。
一边是漫山遍野、怪叫连连的三万韃子兵。
他们衣衫杂乱,甚至很多人只穿著皮袍子,手里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
但胜在人多势眾,气势如虹。
而且个个眼神贪婪,看著对面那支沉默的军队,就像看著没穿衣服的美女。
另一边。
五千名身披重甲的玄甲骑兵,静静地列阵在沙丘之上。
黑色的钢铁洪流,在这黄沙漫天的背景下,显得格格不入。
没有一个人说话,甚至连战马都似乎感受到了那股压抑的杀气,只是偶尔打个响鼻。
黑狼骑著高头大马,带著一眾千夫长,囂张地策马来到阵前两百步的地方。
他眯著眼睛,打量著这支奇怪的军队。
“重甲?”
黑狼嗤笑一声,指著对面大声嘲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