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他们就吃碗清汤麵,配著自己做的小咸菜。
温阮最近胃口不太好,不想吃油腻的。
咸菜的方子是阮红霞几十年的经验累积出来的,酸辣可口,味道非常好,每次配著白粥都能吃两碗。
温阮洗漱完,坐在镜子面前仔细地涂上一层雪花膏,把头髮编成一股麻花辫,露出明媚的小脸。
看著镜子里的自己,她满意地点点头。
“媳妇儿,出来吃饭了。”聂成安喊了一声。
“这就来。”
聂成安下了一锅清汤麵,给温阮盛了满满一大碗,自己的则是少一些。
每个人碗中都有一个金灿灿的荷包蛋,配著嫩绿的葱花,看著格外有食慾。
温阮果真是胃口大开,满满一碗竟然都吃没了,心满意足地放下筷子。
聂成安觉得自家媳妇饭量见长,但他很高兴,毕竟这也是对做饭人的一种激励。
看到自己辛苦做的饭被全部吃完,是一种很大的满足。
见她吃完,聂成安询问道:“要不要再吃点?”
温阮摸了摸微凸的小腹,觉得还能再吃点,但又努力按捺住这股衝动。
等会还要去现场吃好吃的,不能吃得太饱,要不然中午该吃不下去了。
她艰难地別开视线,摇摇头说道:“我不吃了,你吃吧。”
说起来,聂成安的手艺真不错,简单的一碗清汤麵,做得有滋有味。
聂成安把锅里剩下的面全都捞了出来。
这是他结婚后的习惯。
相较於他的饭量,媳妇儿饭算是少的,但他也不能保证媳妇到底有没有吃饱,所以每次都会等她吃完之后再进行收尾。
反正他吃饭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不会在乎太多。
吃完饭聂成安快速地將碗筷洗刷乾净,又把家里的鸡鸭鹅狗的饭量安排好,这才推著自行车跟温阮一起出门。
烈风扒著门口往外看,它这段时间身量涨了不少,不像从前那样可以从门缝溜出来。
半个脑袋卡在门缝里,眼巴巴地往外看,显得格外可怜。
“要不咱们带著他一块去吧?”温阮有些不忍心。
对她来说,烈风已经跟自己的家人没有任何区別,平时上山或者在附近玩的时候都会带著一起。
烈风通灵性,除非遇到危险,不然的话不会咬人,温阮也放心带它出去。
再不济还有狗链在,能防止一部分突发事件的发生。
聂成安想了想,说:“行,那咱们就带著一块去吧,到时候吃饭的时候就把它拴在门口。”
带著烈风进国营饭店应该是不太现实,別说服务员不同意,吃饭的人估计也不会同意。
毕竟在大部分人眼中,狗属於家畜,身上还有可能带跳蚤,进入吃饭的场合確实不太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