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朗,那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彭启生抽著烟,一脸『苦闷』的问道。
一旁的严美娥或许是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没敢吱声,只是有些『紧张』的看著曹朗。
“3个选择.....”
“第一,花钱拿谅解书。”
“价格的话.....起码要在原先谈好的价格上翻倍,也就是30万。”
“据我所知,一线大城市的顶级律所,就算一个最普通的年轻律师,也得『几万块』律师费。”
“甚至,后期还能再要总金额的20%左右。”
“人家下决心花这么大的成本,肯定得从我们这儿补回去。”
“这是毋庸置疑的。”
曹朗说完第一点后,有些不经意的朝著严美娥看了一眼。
严美娥立马有些『心虚』的避开了目光,头颅微微低下。
说真的,如果一开始就来找他『諮询』,事情绝对到不了今天这个地步。
只有处理过的人才能懂.....公共场所,隨意殴打搭訕不成的陌生人。
在造成轻伤二级的情况下,却被定性为了『故意伤害罪』,这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
简直堪比『撞大运』了。
曹朗举起两根手指道:“第二,放弃拿谅解,一切按照正常程序走。”
“彭岩跟彭珂都是成年人了,要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无论要坐几年牢,后面需要赔偿多少钱,都跟彭叔、严姨你们俩无关。”
“第三,本案还有一个嫌疑人,朱越。”
“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为什么要选择帮著一起动手。”
“但同样打了人,被列为了嫌疑人,这是事实.....”
“如果拿不到谅解书,他也討不到好处。”
“所以,咱们可以去找朱越的家人,试著让他们分担赔偿款。”
“无论谈下多少,都能减轻一部分负担。”
隨著曹朗的话音落下,严美娥双眼一亮,立马又支棱了起来。
“对对对....他们家有钱的。”
“小朱之前告诉过珂珂,他姐姐家....就在咱们镇政府斜对面,那个刚建起来2年多的小区里。”
“好像还是位置最好的一栋楼,大商品房,有150多、还是160多平。”
“珂珂还说过.....他们家原先是在隔壁『朱家庄』的。”
“小朱他姐夫这几年做生意赚了不少钱,直接在那里买了个商品房。”
“小朱他爸走的早,就剩他妈一个人了。”
“他姐夫也比较孝顺.....有了新房子,就把人给接过去住了。”
“平时好吃好喝的供著,只让帮忙带下两个孩子。”
“朱家庄的老房子,几亩地,直接都留给了小朱。”
“不过这孩子有想法,把地给租了出去,自己则是跟著珂珂跑去了魔都。”
“说是存点钱,过两年再看看有什么生意好做。”
“实在不行,就回来跟著他姐夫干。”
“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家不可能.....那个怎么说来著?”
斜对面的曹朗补充道:“置身事外....”
严美娥恍然道:“对对对,就是这个,置身事外。”
说完还重重点了下头,表情那叫一个『郑重』。
太典型了!
颇有种短剧里『自己將自己作死的反派丈母娘』既视感。
曹朗抬手提了提眼镜道:“这里有个奇怪的地方.....”
“朱越第一次被拘留、取保出来,现在又重新羈押。”
“按照法律规定,治安那边会在24小时內电话联繫他的家人,或者邮寄《拘留通知书》到他的户籍所在地。”
“也就是说.....朱越的母亲、姐姐,一定是知道这个事的。”
“那为什么他们不联繫,不来找你们商量呢?”
这话一出,顿时让现场几人皱起了眉头。
严美娥性子最急,连一秒都没等。
“阿朗,我们又不懂这些,你就別卖关子了,有什么直说吧!”
曹朗想了想道:“我暂时有两个猜测.....”
“第一,朱越的家人在了解过情况后,知道他是为了帮彭岩和彭珂才参与了动手打人。”
“所以他们对彭珂这个『性格衝动、泼辣』的女朋友极为不满,外加彭岩这个惹事生非的大舅哥。”
“乾脆就什么都不管,用这一次的教训,让朱越自己想清楚。”
“两人能断最好,就算断不了,也能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不管是不是女朋友,打人总归是不对的。”
曹朗这话说的....真是一点面子都没留。
彭启生看了一眼后没有说话,只是把烟放到嘴里狠狠抽了一口,表达一下自身的鬱闷之情了。
人家说的没毛病。
自家儿女什么性格,他这个当爹的怎么会不清楚。
不然今天就不会坐在这里商量怎么解决了。
严美娥本能的想要反驳,但张了张嘴,好似想到了什么,硬生生给忍住了。
反倒是一直看热闹的曹永民,抬起手指朝著曹朗虚点了两下,让他说话注意点。
都是乡里乡亲的,好歹给人留个面子。
曹朗见状也很无奈。
就事论事而已!!
“第二,他们一开始收到消息,就直接找了『专业人士』进行指点。”
“本案一共就3个嫌疑人,只有朱越属於『外人』,还是个从犯。”
“相对来说,你们一家肯定更为著急。”
“而针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確实充分的案子,只有『从轻、减轻』这一条路能走。”
“除了自首之外,谅解书......就变得至关重要了。”
“第一次,你们得知出事,便迫不及待的去了魔都,拿了谅解书。”
“整个过程,並没有主动联繫过朱越的家人。”
“当彭岩和彭珂出来的时候,朱越同样也享受到了『取保』的待遇。”
“所以,现在哪怕罪名变更,几人又被重新羈押.....但在对方眼里,性质其实没有任何变化。”
“你们能拿到谅解书最好,反正朱越这个『从犯』的刑期,一定是3人当中最低的一个。”
“我国《刑法》第27条有明確规定,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主体,?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法律明確规定的『强制性』从宽要求。”
“在量刑上,有天然的差距。”
说到这里,曹朗注意到几人脸上都有点『疑惑、茫然』的样子。
显然是没听懂自己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