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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吃午饭

路长青一边吃饭一边听著,时不时插一句嘴。食堂的饭不算好吃,米饭有点硬,菜里的肉切得薄得能透光。

但苏晚晴吃得很香,一碗番茄炒蛋盖饭吃得乾乾净净,连最后几粒米都用筷子夹起来了。

路长青看著她吃饭的样子,忽然觉得这个女生其实挺可爱的——不是那种一眼惊艷的可爱,而是那种踏实、认真的可爱,做什么事情都拼尽全力,连吃饭都像是在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

他正走神,视线不经意间越过苏晚晴的肩膀,落在了隔壁桌上。隔壁桌坐著三个女生,其中一个应该是高年级的学姐,穿著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和一条卡其色的短裤,正在和同伴聊天。

她的坐姿很放鬆,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脚踝纤细而匀称,骨节微微凸起,在白色船袜和小白鞋之间露出一截乾净的弧线。她的脚踝外侧有一颗很小的痣,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但路长青的视线偏偏就被那颗痣勾住了。

他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吃了一口饭,然后又忍不住看了一眼。这次他的视线从脚踝往上移了一点,落在学姐搭在桌边的那只手上——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但不过分突兀,指甲剪得很短很乾净,没有涂指甲油,就是最自然的浅粉色。她说话的时候喜欢用手指轻轻敲桌面,每敲一下指节就会微微弓起,露出一道浅浅的筋。

路长青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把目光硬生生拽回来,低头扒了两口饭。他这人有个不大不小的毛病——对好看的脚踝、手和锁骨没什么抵抗力,走在路上看到好看的脚踝能多看两眼,但也仅限於多看两眼,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至於锁骨,他倒是想看,但盯著人家脖子底下看实在太不礼貌了,每次都是扫一眼就赶紧移开。

苏晚晴端著汤碗喝了一口,抬头的时候正好捕捉到他最后那一眼。她顺著他的视线方向微微侧头,看到了隔壁桌那位学姐的侧影,然后转回来,目光在路长青脸上停了两秒。她的嘴角轻轻抿了一下,不是生气,更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路长青。”苏晚晴放下汤碗,声音压低了一些,带著一种小心翼翼但又按捺不住的笑意:“你刚才是不是在偷看那个学姐?”

路长青端著水杯的手一顿,差点被水呛到。他放下杯子,脸上的表情还算淡定,只是耳根微微发了一点点热:“没偷看,就是隨便看了一眼。”

“看了好几眼,”苏晚晴纠正他,声音压得更低了,低到只有他们两个能听见,语气里带著一种说不上是调侃还是別的东西:“我都数了,至少三眼。”

路长青被她说得有点掛不住面子,但他毕竟脸皮厚,稍微调整了一下表情就很自然地转移了话题:“我是正大光明的看,我就是看她那双鞋挺好看的。”

苏晚晴没说话,只是低头喝了一口汤。她的脸上浮起一层薄薄的红,从脸颊一直蔓延到耳根,鼻尖上也微微泛著粉。

她放下汤碗,用筷子拨了拨盘子里的米饭,忽然开口说了一句让路长青完全没有预料到的话:“晚上出来一下行吗?我有话跟你说。”

路长青抬起头看著她,苏晚晴的眼睛亮亮的,带著一种他说不清的情绪——不是难过,不是害羞,更像是有什么话堵在心里堵了很久终於决定要说出来的那种坚定。

他点了点头:“行,几点?在哪里见?”

“八点,羽毛球场那边。晚上那边人少,我等你。”苏晚晴说完这句话,把剩下的小半碗汤一口气喝完,站起来收拾好餐盘,朝他摆了摆手,转身走了。

她走的步子比平时快,马尾在脑后轻轻晃著,背影里带著一种下定了决心之后的乾脆。

路长青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食堂门口,心里隱隱约约觉得今晚这趟约会恐怕不太简单。但他没有多想,因为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办——那台价值三万二的笔记本电脑,这会儿应该已经送到驛站了。

他端著餐盘去回收处放下,擦了擦手,掏出手机打开快递信息一看,果然有一条同城闪送的签收提醒,显示快件已於二十分钟前由菜鸟驛站代收。他快步走出食堂,朝后勤楼方向走去。

菜鸟驛站就在后勤楼一楼,地方不大,里面靠著三面墙摆了满满当当的货架,地上还堆著一地没来得及上架的大件包裹。路长青排了大概十分钟的队才轮到他,把取件码报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货架深处翻了半天,拖出来一个长方形的纸箱,外面裹著厚厚的气泡膜,拎在手里分量十足。

他抱著纸箱回了406宿舍,一推门就看见孙浩然和陈方圆两个人正在各自的床上刷手机吹空调。陈方圆见他抱著一个大箱子进来,立马从床上翻下来,眼睛亮得像发现了新大陆:“我靠老路你买了什么好东西?这么大个箱子,不会是ps5吧?”

路长青把箱子放在桌上,拿起剪刀沿著封箱带的缝隙划开,嘴里隨口答了一句:“电脑。”

他把纸箱打开,里面是一个黑色的硬质包装盒,盒面上印著一行银色的品牌logo,设计简洁利落,一看就是高端货。他掀开盒盖,一台哑光黑的笔记本电脑安静地嵌在定製的海绵槽里,旁边有一个单独的凹槽放著电源適配器、说明书和保修卡。

陈方圆凑过来看了一眼,嘴巴张成了o型。

孙浩然也从床上探下脑袋,推了推眼镜,然后眼镜差点从鼻樑上滑下去:“我的天,这个牌子这个型號——这他妈不是那台卖三万多的旗舰机吗?长青你不过了啊,就算你的专业需要经常带电脑,那也不至於买这么好的,你有钱的话,五六千的凑合一下都可能比其他普通人的要好了。”

“以前攒的钱买的。”

路长青轻描淡写地敷衍了一句,把电脑从海绵槽里取出来放在桌上,翻开屏幕按下开机键。

屏幕亮起来的瞬间,那块十八寸的高刷屏显示出一种让人看了就想伸手去摸的细腻画质,色域广到连桌面壁纸上的每一道渐变都纤毫毕现。键盘背光自动亮起,是柔和的白色,键程短而乾脆,打字的时候手指落在上面像踩在一层薄薄的海绵上。

孙浩然从上铺爬下来,围著桌子转了一圈,眼睛里写满了羡慕,但他站在距离桌子一步远的地方没有靠太近,双手甚至还下意识地往身后背了背,像怕自己的手碰脏了人家的东西:“这屏幕,这做工,確实是一分钱一分货。三万多的机器跟几千块的就是不一样。”

陈方圆伸手想摸一下键盘,手指伸到一半又缩回去了,嘿嘿笑了一声:“太贵了,不敢摸,怕给你摸坏了。老路你可真捨得,一台电脑顶我一年的生活费。”

“没那么夸张。”

路长青笑了笑,把电脑推到桌子中间让两个室友能看得更清楚:“你们隨便看,电脑本来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供著的。”

孙浩然和陈方圆对视了一眼,两个人同时往前凑了半步。

孙浩然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机身的金属外壳,指尖在上面轻轻滑了一下就收回来,嘖嘖称奇了一阵然后自觉地退回了自己床位,戴上耳机继续打游戏。

陈方圆绕著电脑看了两圈,问了几个配置上的问题,最后心满意足地爬回床上,嘴里念叨著“等我以后有钱了也要买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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