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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第103章 情意

第103章 情意

雪粒冻得硬硬的,踩在脚下跟沙子一般,一脚下去,雪就漫过了脚背,走起来十分辛苦。沈隽从后面赶上来,和文瑾并排,看着她的侧颜:“我还没在冬天看过这里的景致呢,今天既然出来,可要好好欣赏一番。”

“哦,好啊。”文瑾觉得,南方的细雪和雪中红梅,适合那些文绉绉的人欣赏,北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虽然不如南方风光精致,但它粗犷中大气磅礴,自有独特的风格,光这一眼望不到边的连绵山脉,气势恢宏,高低错落,都能令人为之荡气回肠心胸开阔。

两人默默走着,虽然路途并不远,可这种深一脚浅一脚的雪地,令人十分疲累,文瑾热得鼻尖冒汗,她先是解开绕在脖子上的围巾,过了一会儿,又卸了头上的风帽。

钱隽一伸手就把帽子重新扣在文瑾头上:“热了我们歇会儿,山风这么硬,你这不是寻着着凉么。”

“马上就到了。”文瑾不好意思地笑道。

“那就更有时间休息了。”沈隽终于找到话题,禁不住嘴角含笑,“又不是去军前应卯,迟一分半刻的,便要人头落地,你急什么。”

“呵呵!”文瑾笑得有些不自在,她总觉的沈隽的眼睛里,有一团火焰在烧,烧得她特别不自在,这才拼命赶路来着。

心神一松,文瑾忽然脚下打滑,幸好沈隽手快,一把拉住了胳膊,才没有狼狈地去亲吻大地。

“慢慢走,小心点!”隔着厚厚的衣,文瑾依然能感到沈隽的手滚烫滚烫的,她有些不自在地挣脱了一下,沈隽待她站稳,便轻轻松开,看到文瑾脸上的红晕,沈隽心脏狂跳。文瑾的羞涩和微微拒绝,在他看来,实在是太可爱了,他见多了痴女,别说自己主动去搀扶,他紧躲着,那些女孩都能假装跌倒,往他怀里扑呢。

文瑾自问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直系血亲,二伯和二伯母,又是特别重规矩面子的,那她就要好好经营自己的生活,不该是自己的,就要坚定心念,一定不许伸手,不然,到时候怎么死都不知道。

沈隽满意地勾起嘴角,那如阳光一般的笑脸,简直能晃文瑾的眼,她赶紧低下头:“今天你想吃什么?”

虽然沈隽只是个表少爷,可当年若不是门当户对的人家,沈家能看上吗?

沈隽不高兴地对着文翰的背,盯了一眼,心里怨嗔:“你个滥好人!”回过头,他又自嘲地笑了一下,那种话,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敢说啊,幸好有文翰帮他,不然,文瑾肯定跑到厨房忙乎去了,她那人,哪里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沈隽隔着窗户看见,心里十分难受,看文翰在练字,便悄悄走出来:“文瑾,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不?”

默默走完平缓的山坡,开始攀爬一段略微陡峭的山路,沈隽很自然地伸手扶着文瑾,一副怕她滑倒的模样,文瑾也顾不得避嫌,谨慎地看着脚下,一步一步走到竹林旁边。

韦氏已经在另一个灶上,熘好了馒头,以及她做的条子肉、小酥肉,还把用水泡开的干野菜,焯熟凉拌了。

文瑾也曾经期望沈隽真如沈平所言,只是个破落户子弟,可这一回,沈隽随随便便拿出文瑾在这一世根本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礼物,就说明了问题,沈隽,即使破落,也绝对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那种。

文瑾为了转移尬尴,指着路边:“你瞧这树,冰雕一般,多漂亮。”

沈隽却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你这么和我客气吗?是不是我吃了你那么多的饭菜,一见面就该不停地说谢谢呢?”

“我先走了。”沈隽歉意地低声给文瑾说道。

文瑾一愣,随即摇头:“没有,没啥事儿。”她强挤出一个笑脸,找个借口溜进了房间。

“你做什么我都爱吃。”

文翰没午睡,这会儿看书看得头发晕,刚好走出房门,他今天穿了一件圆领天青色的府绸长衫,腰上就系着文瑾做的蛇皮腰带,颜色搭配特别合适,整个的人,都平添一份矜贵之气。

文翰说过,沈家老太爷曾经做过首辅,那就是说,十几年前老人在的时候,沈家是文臣领袖。

沈隽的家,能差到哪里呢?

文瑾也满脑子生意经,尤其是没法拓宽商路,让她烦忧,便干脆放开手,自己坐在阳光下,看似晒太阳,实则在沉思。

“哎!”文瑾点头,乖乖进屋。

文瑾带着石榴,把挖回的竹笋剥皮清洗,让石榴给挡住了,小姑娘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经过人和人之间,竟然可以这么和睦,这么互相关爱,这几天,她就像浑身攒满了劲儿没处使一般,争着抢着干活儿。

“今天多亏你了,谢谢!”文瑾由衷地说道。

文瑾没话可接,只好默默往山上走去。

文瑾心里一热。二伯一家对她关爱有加,但像沈隽这样,能深刻打动她心的时候,也是有限的几次。

想到这里,禁不住又是一阵心疼,沈隽一向觉得自己很命苦,可看到钱文瑾一个小女子,竟然得承受这么多,比自己过得还艰难,心中更加怜惜。

文瑾洗了脚,换过鞋子,就跑到厨房去帮忙,让石榴和韦氏硬架着送了出来,她心中感动,笑着回到房间,在热炕头躺着翻书休息。

“你想吃什么,出钱让人帮着采就行了,今后这么危险的地方,就不要亲自来了。”

是老天爷安排在这里等我的么?这个念头一起,他便再也拟制不住的心中狂跳,虽然以前,他听文翰说起文瑾,心中特别好奇,也产生了交结的心意,在第一次见面,他发现文瑾是个女孩时,便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他是个喜欢探究的人,在接下来的日子,找机会和文翰一起来见文瑾,每一次,他都有新发现,每一次,都让自己更好奇,不知不觉,他已经深深陷入而不自知,刚才的念头,让他忽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想什么呢?”看文瑾深思,沈隽忍不住好奇,问道。

活了两世,文瑾听多了红颜薄命的故事,无非是有几分姿色,不想受穷又不想吃苦的女人,把自己的一生交付给一个富有的男人,奴颜婢膝忍声吞气,最后却没能逃脱悲惨的结局,文瑾觉得这是她们自找的,无论长相如何,人都该自立自强,尤其是女人。

石榴很快烧热了水,端了一木盆进了西厢房,文翰则拿出自己屋里的木盆,倒上剩余的水,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叫沈隽:“你也赶紧泡泡脚,看靴子上面都是泥水。”

文瑾真的累了,饭后小睡了一觉,顿觉精神大振,走到院子里,嘴里还在感慨:“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是别有风味的……”她不知不觉,竟然背起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沈隽没想到,自己竟然在这山野乡间,找到一颗熠熠闪光的绝世珍宝,她在这寂寞的角落,灿灿发光,却静悄悄不为人知。

腊月里下了好几场大雪,一层一层累积在树干上,部分化开流下来,又被冻成晶莹的冰溜,整棵树干,上面是如玉一般的白雪,下部却是水晶一般的冰棱,就在这时,阳光忽然突破层层雾霭,直直照射下来,整棵树忽然折射出璀璨绚烂的光芒,文瑾一时目眩神驰,看得呆了。两人就这么并肩站着,感受大自然的神妙莫测、美妙绝伦,一时四野静寂,只听到两颗心在咚咚跳动。

沈隽恨不能打开文瑾的小脑袋,看看她到底在沉思什么,他只恨自己不能伸手,去抚平那微微蹙起的眉尖,想到这张小脸灿然一笑,令儿都能失色的美丽,沈隽心疼不已。

俗语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再加上太阳一晒,雪有些开化,路上便更加湿滑难走,文瑾几乎靠沈隽半托着才走到山下。

“快进屋歇着,石榴烧好了热水,快去泡泡脚。”

这话说的,文瑾更是抬不起头来,回村的路上,又是相对无言,文瑾低着头,沈隽看着她。

“当然好啦,沈隽说,这样的腰带,到了京城,没有二三十两银子,别想买得到。”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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