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瘠、落后,对叶飞雨来说没有丁点影响,在地球购买几百万斤粮食过来,就足够十万人吃一个月的,兵器什么的也不用在这里打造。
金狼的体质比叶飞雨要好很多。两天时间,伤口就慢慢愈合,可以驮着叶飞雨走路,另外那头牛角龙。不知道去哪里了,不然骑着他比骑金狼速度快和稳定。
叶飞雨心情有些沉重,没有让金狼伤害这些难民,只是驱马前行,又走了十几里路,终于见到一个有点生气的战堡,外面有黄土垒成的简陋城墙,上面十几个穿着皮甲,有气无力的士兵看着,见到叶飞雨骑马过来,这才纷纷叫嚷起来,举起手中的弓箭对准了叶飞雨。
草原狼经常捕猎野马,可算是野马的天敌之一,等金狼靠近,战马便惊慌起来,经过安抚,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一人一狼一马,速度陡然加快,不多久就走出了三十多里路,这才陆续见到背着布包艰难赶路的褴褛难民。
那士兵看了看旁边虎视眈眈的金狼,只得老实说道:“这里是莱州府和登州府边界。”
那个士兵早吓得脸色煞白,这恐怖的金狼到底是什么来历,他们的弓箭比不上建奴的强弓,但三十步内破甲是没有问题的,怎么射在这头巨狼身上,连毛发都没有损伤?
“莱州、登州,不错,现在它们就是我的了。”叶飞雨微微笑了笑,跟着对那个士兵说道,“你们这里谁做主,让他出来跟我说话 。”
城墙那几个被金狼拍倒的士兵站了起来,其中一个解下腰间的牛角,狠命的吹了起来。这是建奴来袭才会吹响的号角,但这一人一狼实在太过古怪和厉害,单单他们这些人,绝对不是那头巨狼对手的。
路边,倒着许多瘦骨嶙峋的尸骸,有些胸部微微起伏,虽不死也离死不远。
这个时候,能在野外骑马行走的,只有军队的斥候,普通人就算有马匹,也早被其他人打死吃掉了,在易子而食的年代,没有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的,尽管见到叶飞雨瘦削身材,虽然打扮古怪和建奴鞑子完全不同,明威堡的人还是不敢有丝毫大意。
战马不怕人,叶飞雨让金狼离开一段距离,免得吓到了这匹战马,很容易就靠近了它,把士兵尸体从马背扯了下来,毫不客气的将战马据为己有。
叶飞雨这才施施然的上前,居高临下的看着金狼叼下来的大明士兵:“这里是什么地方?”
“孔有德兵变?”叶飞雨沉吟起来,心中暗想道,“历史上孔有德兵变是一六三一年,和北美洲那边欧洲人刚刚入侵北美洲的时间吻合,看来历史倒没有偏离轨道太多。”
那个士兵忽然愤愤说道:“哪里是建奴打来了,是孔有德兵乱,从吴桥一直打到这里来,见粮就抢,要不是我们明威堡比较偏僻,都给他们毁了。”
叶飞雨现在缺乏兵力,就算从北美洲那边带三几百个印第安战士过来,也不可能有什么作用,必须在这里招揽士兵,登州的特殊地理环境,只要少数士兵就能握守要道,自然是最好的发展地方。
听到叶飞雨问话,他目光惊恐的看着叶飞雨,颤抖着说道:“这里是明威堡。你……你是什么人?”
“我刚刚在外面看到很多人逃难,村子被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建奴打来了?”叶飞雨皱眉问道。
就算他这段时间吃不饱睡不好,瘦削下来,但骨架都有百儿八十斤的,金狼竟然毫不吃力的咬着他的衣领皮甲,矫健无比的跳下了三米高的黄土城墙,这该有多大的气力?
不用这士兵传言,听到号角声的马定远已经急忙召集在田地劳作的军户,拿着弓箭刀枪,还有一部分更是提着锄头就朝这边急奔而来。
他们就是半个军人,自然知道军队兵乱是多么可怕,明朝的士兵素质不会比建奴好多少,没有军纪制约,抢掠奸淫,屠村灭族的事情没有少做,要是被这些乱兵杀入明威堡,堡里的三千军户,恐怕要遭受灭顶之灾!
在此之前,就曾经有过好几队乱兵在这里经过,只不过见到明威堡人数不少,还有完整的城墙防护,他们怕伤亡太多才没有强攻明威堡而已。
当马定远带着军户上了城墙,看到外面的叶飞雨和那个瘫在地上的士兵,顿时一愣,伸手就揪着吹响号角的士兵,瞪大眼睛恶狠狠说道:“去你的,就这一个人,你吹毛的敌袭号?”
明威堡的人都知道,马定远虽然脾气暴躁,动辄打骂旗下的军户,但也十分护内,军纪严明,平时修复城墙、训练军户并没有落下,因此明威堡才没有被乱兵攻占,而且马定远也不像其他千户一样剥削明威堡的军户,倒十分得军户爱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