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签名?”潇洒哥震惊的睁大了眼睛,打死他都没想到,自己连老家都没走出去却马上就要失去自己的第一个签名了。
“哎呀,真的不唱了啊?”有人意犹未尽的喊着,但是没人回答之下,现场很快就走得只剩下了几个人,他们都是住在街上的住户,闲着没事儿干也想看看这个年轻人究竟获得了多少打赏。还有一个就是白发老婆婆。
我不能答应你我是否会再回来
“我有我有!”老婆婆也有些激动,她说着就走到了街道对面的一家小杂货店,很快就拿着一只细头的油姓记号笔和一本看着很精致的小笔记本回来递给了还处于激动中的潇洒哥,说道:“我叫于佳敏,你就写……啊,对了你叫什么啊?”
唐潇洒诚恳的说完之后,冲着还含笑站在一旁的白发老婆婆点了点头,接着就轻轻吸气,双手娴熟无比的在吉他上动了起来。
《再见》这首歌的原唱歌手张振岳的声音有些怪异,明明是一个留着络腮胡须的大男人,但是他的声音却有些孩子气,所以这首歌如果按照原唱的唱法来唱的话,那是有些难的。
笑了笑将之放进牛仔裤的包里,他又将吉他装好,这才提起吉他包甩在背上站了起来。
“别,我没有不方便!”看着老婆婆越说越是自责,尤其是坦白的承认她是自己的“粉丝”,这让潇洒哥既是不忍,却又无比的兴奋。哥们居然也有自己的“粉丝”了?哪怕这个粉丝的年纪有些大,但是这也是粉丝啊?有木有?所以,他连忙推了推背上的吉他,干劲伸出手拉住老婆婆的双手,连连说道:“婆婆,我给你签名,不过我没带笔啊!”
说来也搞笑,他原本为今天准备的都是适合自己自弹自唱的歌曲的,可惜一开场就乱了安排,搞得他现在才能真正的展示一下自己最强的、最完美的实力。
虽然有点不伦不类的,但这不是音乐的魅力的完美体现吗?
不过幸好这不是模仿秀,潇洒哥也不是只会模仿的“跟唱机”。他直接放开了嗓子,完全不像原唱那样有些懒散和虚弱无力,再加上手里伴奏的吉他快了14拍。于是这一首原本显得慵懒、无所谓感觉的经典歌曲立刻就变了味道。给人一种慢摇滚的激情感觉。
老婆婆有些羞涩,她刚刚还说自己喜欢他的歌,但是却连人家的名字都没问,这个粉丝当得有些不合格啊!
………
因此,当唐潇洒准备做最后表演的时候,他立即选择了很适合吉他独奏的张振岳的一首经典歌曲。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真正的展示一下自己的吉他技术+唱功的完美水平。
他想说再见,但是老婆婆却道:“那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不过你能不能给我留个签名?”她一点也不做作的笑道:“我觉得你很有天分,未来肯定会成为大歌星,所以想先替我孙女要一个你的签名……”
老实说,虽然理论上所有的歌曲都可以用吉他伴奏,并且只要水平不错的话也可以弹得很好听。但是只要专业点的人都知道,不少歌曲其实用吉他弹奏的效果并不好,最多只能说明吉他技术很炫,但是做纯伴奏却不是那么好用。
刚刚写完准备递给老婆婆,但潇洒哥一瞄见自己签写的字马上羞红了脸,再也不好意思递过去了。只见笔记上的字实在是和签名的艺术体挨不上边,甚至严格来说,连正楷都不标准,就一个字形容:丑。
“没事没事,我就喜欢原汁原味的这种签字!”老婆婆毕竟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了,她一看见潇洒哥这种囧态,立即就掩饰着笑意抢过了笔记本。还一本正经的翻看着说道:“你现在还没出道嘛,嗯,字差点也正常,不过以后确实要好好练习练习了。”
说到最后几个字,老婆婆都觉得有些憋得难受,因为唐潇洒这手字确实……咳咳……。
“那好了,我先走了,恩,再见婆婆!”唐潇洒已经被臊得慌了,他不等老婆婆说完,立即抓着背上的吉他包转身就跑了。
恩,确实得好好练字了,不然以后要丢死人啊!他暗暗的在心中下了决心。ps:哥们想冲击一下新人榜前10名,希望各位大大踊跃投票支持一下,一旦上榜,我保证每天三更。请各位见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