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丽珊卓说道:“我支持陛下,向王领进军,我们越接近赫伦堡越好。”
洋葱骑士,赛丽丝王后,克礼森学士,退出了图桌厅。图桌厅里,只剩下了梅丽珊卓和史坦尼斯两个人。
史坦尼斯皱眉道:“梅丽珊卓,你刚才似乎欲言又止,为何,你会认为艾德是更大的威胁?至少,他没有僭越称王。”
梅丽珊卓喉头的大红宝石,啜饮光芒。
“圣火之中,绝无谎言。我在火焰里看到了,一个长着狼头的男子,坐在鱼梁木王座上,身边是冰原狼,猎鹰和鳟鱼,巨龙趴在他的肩头,狮子,雄鹿,玫瑰,都在鱼梁木王座前流血啜泣。”
“艾德是唯一一个孵化出巨龙的人,史塔克家族信仰旧神,毫无疑问,那狼头男子,就是艾德。我们必须杀死他,否则,此人将会是陛下统一维斯特洛,最大的威胁。”
史坦尼斯不屑道:“艾德坐镇赫伦堡,手下有的是精兵猛将,你想杀他,只怕没有那么容易。”
梅丽珊卓握住史坦尼斯的手,牵引史坦尼斯的手,放在她的肚皮上,史坦尼斯感觉到一阵温热。
“只要陛下的大军,接近了赫伦堡,把我带到城堡下,只要一道影子,我就足以杀死狼王!不过,孕育影子,需要陛下的耕耘和播种。”
“陛下,请播下种子,杀死狼王艾德!”
赫伦堡,艾德在校场上,看着巴利斯坦爵士操练新兵,一旁的铁匠铺,武器师傅卢坎,带着五十多位铁匠,学徒,打造长剑,兵器和铠甲,詹德利正是其中之一。
艾德将赫伦镇,哈罗威伯爵的小镇等地的许多铁匠,召集到了赫伦堡,再加上厨师团,缤纷团的随军铁匠,如今,赫伦堡的铁匠和铁匠学徒,人数十分充裕。
赫伦堡的边门打开了,侍卫队长乔里·凯索,领着二十多个骑兵,这些骑兵多半带伤,铠甲上不是鲜血就是泥土,乔里·凯索身后跟着的,正是赫赫有名的“黑鱼”布林登·徒利。
布林登·徒利是凯特琳的叔叔,河间地总督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的弟弟,绰号“黑鱼”。
当年霍斯特公爵,为布林登·徒利指定了婚姻,命令他迎娶雷德温家的蓓珊妮·雷德温,被布林登拒绝,霍斯特大怒,指责布林登是徒利家族的害群黑羊,布林登则回怼,徒利家族的纹章是鳟鱼,他只能是害群的黑鱼,从此以后,布林登·徒利用黑色鳟鱼作为个人纹章。
布林登是河间地最著名的骑士之一,不过,他声名鹊起并非得自比武大会,而是他在战场上的表现。
布林登·徒利善于指挥骑兵作战,被认为是整个维斯特洛最好的指挥官之一,无论是攻城,守城还是指挥斥候,都有上佳表现。早在“九铜板王之战”时期,布林登·徒利就因为军功而赢得了名声,随后在劳勃起义时期,布林登·徒利是河间地贵族里,表现最优秀的将领之一。
劳勃起义结束后,莱莎嫁给了艾林谷的琼恩·艾林,与霍斯特公爵关系恶化多年的黑鱼布林登,选择为琼恩·艾林效力,在谷地担任血门骑士多年。
黑鱼布林登一头灰发,蓝眼睛,眉毛浓密,艾德看到黑鱼的银灰色铠甲上,天蓝色披风上,沾满了血迹,大吃一惊,“布林登爵士,你受伤了?”
布林登疲惫地笑了笑,“别紧张,艾德,这不过是敌人的血,不过,我的手下许多都受伤了,他们需要治疗。”
艾德立刻叫来白面具莫罗娜,茉丹修女,为这些士兵清洗,包扎伤口。
凯特琳一听说黑鱼布林登来了,立刻带着女儿艾莉亚,珊莎,来到了黑鱼布林登的面前。凯特琳拥抱了黑鱼,“布林登叔叔,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黑鱼布林登抚摸着凯特琳的头发,“小凯特,你至少还知道为河间地而战,莱莎就只会在鹰巢城里抱着她那六岁多的孩子喂奶。”
凯特琳诧异道:“莱莎怎么了?”
黑鱼布林登啐了一口唾沫,“莱莎返回鹰巢城不久,劳勃国王和琼恩·艾林都死在了君临,奔流城和河间地的一些地区遭到了兰尼斯特的攻击,我请求莱莎征召峡谷骑士,由我率领峡谷骑士,到河间地作战。”
“结果你知道莱莎说什么吗?‘布林登叔叔,兰尼斯特可能进攻谷地,峡谷骑士必须留在谷地,保护乖罗宾的安全,你是血门骑士,必须留在血门,哪里都不准去。’我不明白,作为奔流城的女儿,她为何如此铁石心肠?眼看着家乡被攻击,却一毛不拔,看来琼恩·艾林死在兰尼斯特手里,让莱莎更加神经兮兮了。”
艾德冷笑道:“布林登爵士,琼恩·艾林并非死在兰尼斯特手里,而是死在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手里。”
黑鱼布林登大吃一惊,“小指头?这不可能,小指头小时候,在奔流城长大,我是看着他和徒利家的孩子一起长大的,那孩子机灵,还是琼恩·艾林一手提拔,他为何要害琼恩·艾林呢?”
艾德说道:“小指头一直与莱莎私通,他害死琼恩·艾林,一点也不稀奇。”
凯特琳黯然道:“我父亲在奔流城的时候,也证实了,当年,小指头玷污了莱莎,莱莎被迫喝下艾菊,月茶堕胎。”
黑鱼布林登回想起当年在奔流城以及莱莎嫁到鹰巢城的种种往事,他陡然意识到莱莎,小指头有私情是事实,他叹息一声,“怪不得这些年,莱莎一直与霍斯特貌合神离。如此说来,莱莎不肯出兵救援奔流城,也就可以理解了。”
“眼瞅着莱莎不肯出兵,我一气之下,就辞去了血门骑士的职位,离开了鹰巢城。一些常年在血门追随我的士兵,选择跟我一起离开,我们一共五十多人,但是,走在艾林谷山路上,我们遇到了该死的高山氏族,石鸦部,月人部,黑耳部,轮番拦截,我们被堵在山谷里一个多月,损失了太多的好手。”
高山氏族部落,跟野人,岩种,史塔克一样,都是先民的后裔,他们的生活习俗,与北方山地氏族,野人很类似。
当年安达尔入侵维斯特洛的时候,第一站就是谷地,许多先民王国被灭亡后,先民逃进了深山,不屈不挠,拒绝安达尔人的同化,他们的后代就是高山氏族。高山氏族彼此内斗不休,身披散发着腥膻味的兽皮作战,装备很差,常年在山路劫掠路人,经常劫掠谷地村庄,抢走女人和孩童。
有时候,高山氏族也会跑到河间地来劫掠。每次峡谷骑士出征,高山氏族就会遁入深山幽谷,等到峡谷骑士一撤,高山氏族又恢复了抢劫杀人的日常生活。
琼恩·艾林都没能解决高山氏族的问题,如今谷地由莱莎·艾林统治,估计高山氏族,会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艾德说道:“布林登爵士,你能在这么多高山氏族的围攻下,杀出重围,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布林登指了指一旁一个身披兽皮斗篷的战士,这人的右耳被割掉了,长着山羊胡须。
“这是穆恩,他是月人部的人,是我的朋友。前年,我带着峡谷骑士,打败了黑耳部的齐拉,解救了他,当时他是齐拉的俘虏。黑耳部有割下俘虏耳朵的习俗,穆恩的耳朵,就是在那时候被割下的。”
“这次我走山路,带了五十多个部下,以为人不少了,谁知道,高山氏族的人更多,每次攻击都有上百人,步兵和骑兵都有,我们被敌人轮番袭击,被堵在一个迷雾笼罩的山谷,多亏有穆恩当向导,我才逃出了山谷,穆恩很熟悉明月山脉大大小小的山谷。”
艾德沉吟半晌,“布林登爵士,我觉得,琼恩·艾林死后,高山氏族部落,会是莱莎和艾林谷的一大隐患,我决定,出兵艾林谷,帮助莱莎和峡谷骑士们,征服这些高山氏族。”
凯特琳大吃一惊,“艾德,你是怎么想的?我们正在跟兰尼斯特打仗,奔流城遭到围困,赫伦堡随时可能被敌人攻打,你居然有心情,去征服那些高山氏族部落的野蛮人?他们在山谷里待了几千年了,搭理野蛮人做什么?”
艾德微笑,“我要让高山氏族部落的勇士,为冰原狼而战。”
泰温公爵一身纯金打造的板甲,骑在黄金马鞍上,他的马镫,马刺,头盔,都是黄金制品,披风由金线缝制而成。
西境大军攻下了凡斯家族的旅息城和派柏家族的红粉城,卡列尔·凡斯和马柯·派柏,带着残部,全部逃到了森林和山里。
弑君者詹姆骑到泰温的身边,“父亲,敌人一触即溃,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西境大军接连赢得了伟大的胜利。”
泰温公爵说道:“这种胜利根本不值得称道,红粉城和旅息城,都没有什么战略价值,在河间地我唯一想要的,就是赫伦堡。只可惜,艾德先带着冬狼军占据了那座雄伟的城堡。”
詹姆说道:“艾德已经向我们主动示弱,他似乎有求饶的意图。”
泰温公爵轻哼一声,“詹姆,你打仗是一把好手,可惜权谋之道,一窍不通。艾德是向君临王室示弱了,说了一大堆好听的,但是,他并未宣誓效忠。艾德的北境大军,依然在南下,毫无疑问,他会联合谷地,河间地和北境大军一起,对抗我们。”
“琼恩·艾林死了,霍斯特公爵身体欠佳,可是他们当年缔造的联盟依然存在。毫无疑问,艾德对于僭越称王的史坦尼斯,蓝礼,也是一大堆好听话,好挑唆史坦尼斯,蓝礼和兰尼斯特,互相攻杀,他却在赫伦堡和北境坐大。”
詹姆说道:“那为何不带着大军,渡河直接向东?趁现在艾德兵力不多,迅速攻打赫伦堡,还来得及。”
泰温公爵叹息一声,“继续向东,会遇到布莱伍德家族和布雷肯家族的阻击,奔流城的敌人也可能杀出来抄我们后路。我更担心的,其实是河湾地的敌人。”
“河湾地大军陈兵古橡城,从那里沿着滨海大道向北,三天就能杀到西境,虽说我在秧鸡厅留下了足够的兵力防御,秧鸡森林也可以为我们减缓河湾地骑兵的进攻速度,但是,如果河湾地兵力太多,指望森林和秧鸡厅阻挡河湾地的钢铁洪流,显然也不现实。”
“如果在河间地陷入了持久战,河湾地趁机攻入西境,这个损失就太大了,会动摇兰尼斯特封臣的军心。蓝礼在战场上毫无威胁,但是,河湾地名将很多,他随便指派马图斯·罗宛和蓝道·塔利当中的一个,就够我们喝一壶的了。”
詹姆皱眉,“取得了高庭的支持,如今蓝礼的兵力,已经接近了十万人,河湾地的兵力真是太可怕了,蓝礼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泰温公爵轻蔑道:“我庆幸高庭倒向了蓝礼,蓝礼不如史坦尼斯有威胁,而史坦尼斯的威胁要小于艾德。艾德很有野心。”
詹姆不以为然,“不会吧?僭越称王的是蓝礼,是史坦尼斯,不是艾德啊!即便他的新北境地盘,比南方六大王国加起来还大,即便艾德赢得了河间地和谷地的支持,艾德也并未称王。”
泰温冷然道:“如果艾德称王,对我们更有利,因为他会被南方人看做是叛逆,可是,如今他假惺惺地示弱,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棘手的难题。”
“当初狼王盛典,我在君临见到的艾德的时候,看到他送给劳勃国王的瓷器,石楠木烟斗,木雕,玻璃窗格,我希望艾德会迷失在君临的繁华宫廷里,快乐到忘了北境。”
“当初兰尼斯特用纸醉金迷废掉了劳勃,废掉一个艾德,有何不可?只可惜,艾德是一个务实的人。他不光喜欢黄金,他更喜欢粮食,面包,铠甲,农田和城堡。艾德在北境,组建冬狼军,打造舰队,建造狼堡,推广户籍制度,驯养巨龙,易形者,我怀疑,艾德的野心比征服者伊耿还大。”
詹姆摩挲着剑带,“所以,父亲大人的意思是,艾德的野心,是灭掉兰尼斯特?”
泰温的金黄色眼瞳里,闪过杀气,“狼王有手腕,有巨龙,有野心,我怀疑,狼王有吞并整个维斯特洛的野心。北境的崛起破坏了维斯特洛局势的平衡,冰原狼与雄狮,这次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三百冬狼军骑兵,在黑鱼布林登,月人部向导穆恩的带领下,进入了谷地。
黑鱼布林登已经正式加入了冬狼军,成为了冬狼军的一员,黑鱼布林登无论是山地作战,骑兵作战还是河上作战,都很有一套,最关键的是,由于是凯特琳的叔叔,黑鱼布林登对家族忠心不二。艾德的手下又添了一员悍将。
群山拔地而起,为谷地提供了天然的屏障,在艾林谷的东部沿海,是怪石嶙峋的海岸,到处都是暗礁,导致敌人很难依靠战船进攻谷地。
走山路进攻,敌人必须进攻血门,而血门自古以来,从未被敌人从西面攻克过,无数入侵者在血门碰的头破血流。
谷地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周围拥有高山作为屏障,是维斯特洛真正的天府之国。当年,安达尔人占领谷地后,谷地王多次向河间地扩张,每次遭遇战事不利,就从容不迫地退回谷地。
艾德骑在冰原狼夜行上,鹰王麦凯恩骑马跟在一旁,空中,猫头鹰,隼和猎鹰,负责侦查。巨鹰王子米楚在远处的山峦上盘旋。
熊王拜尔斯骑在四米多高的棕熊上,艾德的黑白二熊跟在一旁,淑女,娜梅莉亚负责后卫。
黑鱼布林登看着一旁的易形者,叹服不已,他说道:“狼殿下,我打了一辈子的仗,还是头一次见到狼灵和易形者。我一直以为,所谓的易形者,不过是传说故事。”
艾德说道:“布林登爵士,我告诉你,我在塞外,见过尸鬼,临冬城的神木林里,孵化出了巨龙。灵气复苏,古老的力量已然苏醒,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传说故事往往都是真的。”
向导穆恩忽然勒住了马,他说道:“狼殿下,如果你想找到高山部落的村庄,就得向北走了,继续沿着山路走,会直接走向艾林谷的要塞血门。”
艾德皱眉,“我还以为,高山氏族部落的勇士,会直接来袭击我们呢!”
威玛·罗伊斯爵士凑了过来,他没好气道:“狼殿下,那些高山氏族部落的野蛮人,都是一些懦夫和胆小鬼,看到全身铠甲的峡谷骑士,每次都遁入深山,他们只敢袭击落单或人数较少的路人,我们冬狼军有三百人,高山部落的懦夫,才不敢招惹咧!”
威玛·罗伊斯爵士,曾经被石鸦部的夏嘎俘虏,在石鸦部的村子里,挤了两年的牛奶和山羊奶,最后才被他的父亲,“青铜”约恩钱赎回,因此,威玛·罗伊斯爵士,对于高山部落有着深深的恨意。
谷地的太阳落山更早,天黑以后,在皎洁的月光下,艾德带着冬狼军,在狭窄的山路里行进。
高山部落的斥候,躲在岩石后偷偷观察,数以百计衣衫褴褛的勇士,顺着山路,或步行,或骑着瘦骨嶙峋的山地马,拿着石制武器,木槌,坑坑洼洼的生锈长剑,柳条编制的盾牌,出现在山路的四面八方,把冬狼军三百人的队伍包围了。
领头的大汉是石鸦部的夏嘎,他粗壮宛如小巨人,浓密的铜色胡须,身披山猫皮大衣,头戴牛角盔,夏嘎挥舞着两把石斧,怒吼道:“你们是什么人?居然大摇大摆地闯入高山部落的领地?”
威玛·罗伊斯认出了夏嘎,他说道:“艾德大人,就是这个野蛮人俘虏了我。”
一旁是黑耳部的齐拉,她是一个矮小强壮的女人,脖子上带着一长串耳朵编织的项链。
“你们真是活的不耐烦了,连峡谷骑士,也不敢大晚上这样大摇大摆的,深入明月山脉。”
灼人部的提魅之子提魅,他的一只眼睛是一个可怕的烧伤伤口,提魅用完好无损的那只眼睛,打量着骑着冰原狼的艾德。
“你看,他们是马戏团的人,骑着冰原狼和狗熊。有什么了不起?灼人部可以用火,烧死这些动物。”
红袍僧索罗斯笑道:“火焰?我也会。”
索罗斯抚摸着长剑,长剑瞬间起火,一些灼人部的民众,吓得颤抖,还以为见到了神明,开始朝着索罗斯叩头。
可还有更多的高山部落勇士,蠢蠢欲动,树子部落的格林伍德,披着一身树叶编制的衣服,他说道:“杀光他们,铠甲,兵器都是我们的,燃烧之剑也是我们的。我要那张狼皮,杀了他们。”
安盖,费兰,拉蕾萨全部张弓拉箭,艾德说道:“高山部落的勇士们,如果你们执意开战,你们会死的很惨,费兰,给他们露一手!”
在月光下,费兰拿起龙骨长弓,瞄准了夏嘎,一箭击中了牛角盔上的牛角,高山部落的头领,勇士们,一个个骇然不已。
齐拉震惊道:“这么远都能射中?”
艾德说道:“我是北境临冬城的狼王艾德,我的勇士用的都是龙骨长弓!哪像你们高山部落,弓箭手使用的弓箭,射程跟弹弓没两样。我的勇士,骑着猛犸象,狗熊,冰原狼,影子山猫作战,还有巨鹰。”
夏嘎举目四望,“只看到了狗熊,冰原狼,哪里有巨鹰?”
巨鹰王子米楚,骑着巨鹰从空中俯冲而下,旁边一只紧紧跟随,高山氏族的勇士们,叹服不已。
戴着鱼梁木面具的莫罗娜说道:“高山氏族部落的勇士们,我是来自塞外野人部落的莫罗娜,北境的史塔克,与野人,岩种,还有你们高山氏族一样,都是旧神的信徒,我们都是先民的后裔。”
“狼王艾德,在北境的子民眼里,就是生灵之父,因为他带着十多万野人,迁居到了临冬城,野人不但躲过了异鬼的猎杀,还迎来了全新的生活。如今,野人的孩子都能吃饱穿暖,老人可以在温暖的壁炉养老,每个人都分到了田地。”
向导穆恩说道:“我自己就是月人部的,你们许多人都认识我。如果高山部落的勇士,和野人一样,为狼王艾德效力,每一个高山氏族,都可以过上新的生活。我们的孩子可以吃饱穿暖,孩他妈可以接受城堡里学士的照顾,不用在山谷里,忍饥挨饿。”
齐拉,冈梭尔,夏嘎,格林伍德,提魅等人,商量一番。格林伍德说道:“如果我们为狼王而战,有什么好处?”
艾德抚摸着冰原狼,“充足的食物,精致的铠甲,兵器。你们要钱,可以给钱,要东西,给东西。我会帮助你们,养大你们的孩子,你们的孩子,甚至有机会识字,住进真正的城堡。我以旧神的名义发誓,这些都是旧神赐福的神兽,高山部落的勇士们,追随冰原狼的旗帜,我会让你们,成为冬狼军的一员,一群迎接旧神恩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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