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王吃完一碗后,“这红薯粉味道不错,以后可常煮来吃。”
汤底清淡,调料就丰富。
“刚听母妃的话,表妹有个女儿,住在藕香斋怕是不是那么方便,不如让她母女住爽秋院,离母妃也近,能多陪陪母妃。”
“快尝尝,是不是比面条更好吃?”姜长宁拿公筷夹了一筷子粉丝,“再加点醋。”
海船偷运来的,可不只是辣椒种子,还有红薯种子。
“那必须的。”姜长宁眉飞色舞,笑意盎然。
等离开榴萱院,回如镜院的路上,晋王为她解了惑,“现在的二舅母是二舅娶的第三任妻子,原配和离了,吟谣表妹的生母病故了,她和继母相处的不是太好,她八岁时,母妃把她、吟诵表姐、吟诗表姐接到王府来住。都是养到快出嫁了,才送回严家去的。”
汤里面没加什么调味料,仅放了盐和胡椒,比较清淡。
晋王接过碗,舀了一勺,吹了吹,放进嘴里。
晋王笑,“这名字取的好。”
热气腾腾的食物下肚,整个人都暖和了起来。
炖了几个时辰,炖鸡肉酥烂,肉骨分离。
姜长宁眸光微闪,藕香斋离如镜院太近了,在不知道这位表妹性情如何前,还是先保持距离比较合适。
“羔羊肉鲜嫩味美,不膻不腻。”晋王也喜欢吃。
“你说的对,那就让她们住爽秋院。”晋王随她怎么安排。
“这又是什么?”晋王问道。
“藕香斋。”
可是她睁着水润的眼睛看着晋王,一副这么取名不行傲娇模样。
调好了酱汁,姜长宁往暖锅里放了一碟羊肉。
“那就黑薯,紫的就是紫薯,黄的就黄薯。”姜长宁取名,简单粗暴。
晋王把碗递过去接住,拿酱汁一拌。
寡妇再嫁,说易不易,说难不难。
“永昼,先喝碗汤,是老母鸡汤,里面放了胡椒,可祛湿气。”姜长宁舀了一小碗汤,递给晋王。
还在海禁,被人知道她从海船上买东西,会有麻烦。
沾了酱汁的羊肉,有点辣,但羊肉嫩啊,香、滑、爽,好吃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羊肉切的很薄,崔娘子的刀工相当不错。
“没事,可以尝试一下。”晋王愿意尝新。
吃了一口,就觉得这红薯粉比面条更滑爽,另具风味。
这么一算,严吟谣在王府至少得住三年。
等菜吃得差不多了,姜长宁又将一碟红薯粉倒进暖锅里。
椒、胡椒、芥末、茱萸等的辣味,真的相当不够。
姜长宁放下碗,拿帕子拭去嘴边的油渍,端杯喝了几口茶水,才状似随意地道:“这红薯耐旱比较好种,不用过多的费心思去打理,就能种出几十斤出来,要是在好的地上种,那红薯这么大一个。”
晋王看着她比划出来的大小,若有所思。
姜长宁继续说道:“这红薯能做红薯粉丝、薯条、薯片,还可以蒸熟晾干磨成粉,想吃时,拿热水一冲,比藕粉还好吃。”
“宁宁怎么想起来种红薯?”晋王问道。
“但凡海船偷运来的种子,我都会让庄头买下来种,我要找到一种量大能饱腹的食材,完成我父亲的遗愿。”姜长宁正颜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