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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庐山村。
孙曼宁风风火火买了一堆菜和酒回来,然后拉着周诗禾、麦穗和叶宁去了厨房。
李恒依旧在沙发上看报纸,直到余淑恒过来提醒他,今天要去徐汇老师家才停歇下来。
来到巷子口,余淑恒把奔驰钥匙:“你是自己开车过去?还是我送你过去?”
李恒问:“老师今天忙不忙?”
余淑恒本想附耳调侃一下他,可见到不远处有两位教授联袂过来时,干脆把钥匙塞他手里:“上午有一些商业方面的事情要处理,本来昨天就该处理的,拖到了今天。”
接着她嘱咐:“尽量不要喝太多酒,实在不行,你打个电话过来,我到时候让人来接你。”
“诶,晓得个。”
应一声,李恒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余淑恒想到什么,绕过车头来到驾驶室旁边,似笑非笑说:“小男生,我知道你红颜知己遍地,但最好不要带女人到车里干坏事,要不然回来我就把它割了。”
李恒双腿不由一紧,不满道:“你可是个老师,为人师表要注意言行啊。”
等一会,等两个老教授走远后,余淑恒露出诡异的神情:“你还知道我是你老师?你有见过学生把手伸到老师衣服里面的?”
李恒:“.…..”
明明是你勾引老子的好吧,现在倒打一耙算啥子回事?
算了算了,好男不和女斗,败退的李恒一脚油门下去,车子疾驰而出。
和金庸先生、以及老师约好是中午过去吃饭,到达徐汇后,他并没有急着去武康路,而是先绕道去了一趟沪市医科大学。
并在半道上买了一束大红玫瑰。
进校门,熟门熟路摸到女生宿舍楼下,李恒发现自己身后不知不觉已经集聚了一群小尾巴,男男女女都有。
有个别条件好的女生甚至拿相机偷偷摸摸拍他。
几分钟功夫,附近寝室楼就有一个消息在猛烈扩散:大作家李恒来我们学校了,手捧一束玫瑰。
这年头作家地位本来就超然,何况还是一个19岁就跃升为国内文坛超一流的大作家,更何况媒体和电视在疯狂报道他,是个人都好奇呀。
于是就有了被人围观的一幕。
好在大家素质普遍高,只看不打扰他,至多交头接耳说几句悄悄话。
宿管阿姨一眼就认出了他,不等他开口,就自发打开小喇叭,喊话:
303的肖涵,303的肖涵,你未婚夫来了!
一句“你未婚夫”来了,让原本热热闹那的303一窒,随后室友们登时嬉笑个不停,纷纷学着喊:涵涵,你未婚夫来了,速度给我下来…
肖涵耳朵有点烧,把手里的没吃完的瓜子放桌上,慌忙擦擦手,然后整个人跟着那颗早已飞出来的心去了楼下。
刘欣怡、陈怡和刘鑫面面相觑,也速度穿鞋,一股脑儿跟了出去。
镇静!镇静!他是本美人男人,早就捏在手心了啦,不要表现得这么急色,得端一点架子嘛,如此思绪着,快到寝室大门口的肖涵忽地慢步下来,然后在一众女生的羡慕眼神中,风轻云淡来到了他跟前。
不过当看到那束玫瑰时,她眼角的笑意却怎么藏也藏不住,总有一丝溢满了出来。
不管不顾周边那么多人,李恒伸手抱了抱她,然后松口问:“吃过早餐了没?”
“吃了。”她脆生生说。
李恒把玫瑰递到她跟前:“今天忙不忙?我带你去个地方。”
肖涵说:“下午3点过要跟文教授去医院,不过我可以请假。”
在人前,她收起了那份俏皮劲,比如什么“您”啊、“李先生”啊…
两人一前一后出校门,李恒把拉开副驾驶门,特绅士地请她上车,那一套斯斯文文的动作,把她给逗笑了。
她思忖:不愧是我暗恋6年才得来的男人嘛,除了心一点儿,其他方面都十分和她心意。
同在徐汇,武康路距离沪市医科大学算不上远,没多久就到。
在一十字路口,两人就近去百货商店买了一些礼品,接着还在外面买了点水果,提着来到了武康路113号,伸手敲门。
开门的是小林姐。
见到肖涵过来,小林姐很是高兴,嘘寒问暖一番后,赶忙把她迎了进去。
李恒跟着后面问:“师姐,金庸先生他们来了没?”
小林姐回答说:“来了,来了快个把小时了,正在会客厅跟你老师和廖师哥聊天。”
进到会客厅,李恒直奔巴老爷子而去,“老师。”
肖涵跟着喊:“老师。”
不知道是眼缘好,还是爱屋及乌,巴老爷子对肖涵比较满意,待两人坐下后,忽然偏头问肖涵:“你家里有几兄妹?”
肖涵端庄身子,回答:“两姐妹,上面还有一个姐姐。”
巴老爷子问:“成亲了没?”
肖涵抿抿嘴说:“还没有。”
李恒和廖主编对视一眼,摸不清老师为什么突兀问这个,不过看他老人家兴致不错,也就跟着听,没去中断。
巴老爷子和肖涵大概聊了好几分钟,才笑着对李恒说:“不错,我这老头子要是身体硬朗,说不得还能给你们证婚喽。”
这话听得肖涵心里无比舒服,瞬间对老人家的好感倍增。
李恒后知后觉有点明白过来了,老师估计是怕自己在外面乱来,于是以这种方式提醒自己,该收收心了。
李恒笑呵呵道:“老师您长命百岁,到时候我们的孩子出生还想请您取名咧。”
巴老爷子颔首,连着说了两个好:“好,好!”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话题一直在李恒、巴老先生、金庸和廖主编四个大男人中间围绕。
都是文人,都是靠笔杆子吃饭的,大家兴趣出奇地相同,聊文学,聊历史,谈论古今,品评中外,谈兴非常浓。
见李恒什么都能掺和一腿,什么话题都侃侃而谈,巴老先生中间故意还抛出几个刁难问题,目的试试他的底蕴到底有多深。
结果嘛,碰到这种两世为人的怪物,还是喜好看书读书的怪物,根本难不倒好伐,一直话题焦点,连金庸和老师都抢不走。
中午时分,小林姐做好了一桌子菜,在几个大男人的唆使下,李恒把余老师的嘱咐忘到了脑后,推杯换盏兴致非常高。
一圈圈酒喝下来,他略微有点醉了,饭后被迫到沙发上休息了一会。
逮着单独相处的机会,小林姐悄悄问巴老先生,“爸,为什么待肖涵那么特殊?”
巴老先生默然小许,问:“你不看好肖涵?”
“这姑娘挺好,人漂亮,会来事,很好相处,我自然是非常中意的。但你老人家别忘了余家那位。”小林姐说。
巴老先生问:“你也看出来了?”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如若没猜错,那位余老师怕是冲着结婚本去的。”小林姐分析。
巴老先生想了想说:“余家门槛太高,小恒迎娶这样家庭的女儿,并非一定是好事。”
小林姐思考小半天,终于明白过来了:“爸,你是怕小恒受到限制,失去了精神自由,对以后的创作不利?”
巴老先生点了点头,“他的路才开始,有更高的成就等着他。”
这就是老先生今天问肖涵那么多问题的缘由所在。
一是怕李恒收不住脚,女人一个接一个,年纪轻轻身体就被女色掏空,折损阳寿。
二是担心李恒被余家禁锢住了,失去了自由。
文人么,一旦思想有了牢笼,就很难再写出令人惊艳的文学作品。
这两方面,都是巴老爷子比较担忧的问题。
尤其是昨天亲眼见到了麦穗后,巴老爷子就对李恒将来的身体无比忧虑,这要是搁历史上,说不得就是又一个褒姒或者苏妲己哎,一般男人吃不消。
因此,思来想去一晚上、权衡一番过后,巴老先生才决定敲打一下李恒。
按道理讲,他活这么大年纪了,很多事情都看透了,不在乎了,可李恒的才华给了他很大惊喜,于是在惜才之心驱使下,有了隐晦指出:希望他收收心,娶肖涵。
巴老先生不知道陈子衿和宋妤,只晓得肖涵、麦穗、余老师和黄家那个。
麦穗太媚,余老师和黄家那个门阀太高,巴老先生觉得还是肖涵做妻子最好。
小林姐说:“爸,我怕你的算盘要落空了。”
巴老先生抬头。
小林姐说:“你老人家忘了暑假来过家里的那位周姑娘?”
巴老先生开口:“你是说?”
“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我这位风流成性的小师弟怕是对人家有想法,要不然这种大家庭的女儿,还是主学钢琴的,昨天怎么会给他下厨做饭?”小林姐如是说。
巴老先生错愕,稍后满是皱纹的脸上浮现出无奈的笑容:“那姑娘我细致观察过,看起来柔弱惹人怜惜,内里怕是不那么好相与的,做小几乎不可能。”
小林姐附和:“我也这样觉得。”
毕竟周诗禾是李恒第一个带来老师家的女人,父女俩自然会认真观察。而观察过后,初步结论就是如此。
有贵客在家,父女俩不好把人家晾着,悄摸几句后就来到了会客厅。
会客厅,此时李恒、廖主编和金庸三个大男人吃完饭后在喝茶休息。
见小林姐现身,李恒瞅眼手表说:“师姐,肖涵下午有事,我喝得有点多,不适合开车,麻烦你帮我送她回去。”
“行。”
没问缘由,小林姐很是痛快地送肖涵走了。
待两女一走,金庸忽地偏过头对李恒说:“你如今创业在际,缺不缺人手?”
李恒有点蒙。
巴老爷子和廖主编同样有点蒙,怎么扯到这问题上去了。
李恒坦诚说:“缺,查先生是?”
金庸指指旁坐的秘书,介绍道:“王也,今年32岁,毕业于香江大学,后去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进修,获得硕士学位后就来了《明报》,已经替我打理了7年生意上的事。”
在座的人都不是傻子,一下子就懂了。
廖主编和巴老爷子互相看看,随后开始暗暗打量王也。
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又确实是高学历人才,李恒自是求贤若渴,不过有些场面话还是要说的:“谢谢查先生和王小姐厚爱,我这事业才草创,就怕庙太小了,委屈了王小姐。”
大家都望向王也。
王也把手里的茶杯放桌子上,说出了一句让人很意外的话:“第一年我不要薪水。”
得咧,人家是不缺钱的主。
想想也是,替金庸打理《明报》那么多年,要是没点积蓄也过不去哇。
对方诚意太足了,足到李恒都不好拒绝。
不过现在正是缺人的时候,李恒也不想拒绝,当即快人快语介绍了一遍新未来培训学校。
再过一阵子不是要在沪市和羊城开分校么,把这位安排到这里最是合适不过了,会管理,懂英语,出国留过学,还拥有这年头在内地无比吃香的香江人身份。现阶段,能力手腕绝对比李然要强。
听完介绍,王也明白了李恒的意思,很是爽快地说:“可以。”
接着她说:“我要先陪查先生回一趟香江,10天后再来入职。”
李恒答应下来。
奇怪的是,商谈了许多入职和工作细节,却唯独没提薪水。
其实他们差不多遇到同样的问题,对于这样送上门的人才,李恒不知道开多少工资合适?
王也亦是如此,不懂大陆行情,不晓得开口要多少年薪合适?
于是抱着以后再说的想法达成了口头协议。
休息一阵,又胡吹海侃一阵,众人在外面园留了一张合影才散。
廖主编怕李恒年轻没经验,喝酒开车出事,亲自送他回的学校。
李恒一走,金庸和王秘书也跟着告辞离开了。
车上,金庸思虑一会,问了一个之前就想问的问题:“你是想委身这位李先生?”
在香江,很多大家族的事业帮手都和老板有一腿,是老板的地下情人或者外室。
所以,见怪不怪了的金庸先生才有此一问。
驾驶座开车的王也目视前方说:“怕是入不了李先生的眼。”
金庸手指无规律地点点大腿,欲言又止。
其实他是有点舍不得的,两人虽然只是事业上的合作关系,没有儿女事情,但王也能力太过突出,这些年让他极为省心,日子过得很是自在。
不过金庸也明晰一个事实:自己毕竟老了,《明报》的舞台也到了巅峰,她已经学无可学,是时候放人家走了。
而且,当王也提出想来李恒身边做事时,两人彼此心知肚明,该散伙了。
就算金庸不放她来内地,她也会去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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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