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你可以说两个操作系统的相似度超过了60%,你怎么不说ios抄袭了你?
再延伸的话,还可以说人和狗的dna相似度还超过80%呢。
当然,对方律师也早就准备好了林逍可能会用这种回答。所以他们准备了进一步的证据。
给出双方系统的完整架构图。
双方系统都是由下而上进行堆砌架构,总共分为了五层。
以 linux kernel为内核空间,上层由 hal、native系统库(c/c++)、虚拟机运行环境、framework(java)、system apk构成(即用户空间)。通过系统调用(syscall)连通内核空间与用户空间,通过 jni打通用户空间中的 java framework和 native层;从而将全部框架联系在一起,最终成为系统。
甚至每一层的具体架构和设计思路,设计逻辑都是一样的。
比如art的相关功能,aot和jit,垃圾回收体系,采样剖析器,观察点和监控特殊段落的设计思路。
尤其是在java api framework的思路上,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如果外观相似,某些运行逻辑相似也就罢了,关键到这么细致完整的架构,相似度这么高,你如何解释?
怎么都解释不了。
全场依旧盯着林逍,等待着他的回答。
而原告律师团队,已经准备好了下一波证据,准备直接打脸林逍。
结果……林逍缓缓道:“我认同你的观点,两个操作系统这么高的相似度,完全是不正常的。”
这话一出。
不仅法官惊诧,陪审团惊诧。
就连原告律师团队,谷歌团队,安卓公司团队,都不可思议望着林逍。
你……你究竟哪边的啊?
原本我们只有70%左右的胜率,结果你这一个回答,直接让我们的胜率朝着90%狂飙了啊。
所谓的真诚,所谓的不能撒谎,都是骗鬼的,在法庭上就是想尽一切办法狡辩啊。
你这些光环是怎么来的啊?
你是怎么存活到现在,并且成为巨头的啊?
从你出庭就很幼稚了,现在越来越幼稚。
但就算林逍这样回答,对方律师团队还是进一步展示更详尽的证据。
关于两个系统的内在架构,从文字到图表,完全展示在所有人面前。
就是要板上钉钉。
就是要直接定死二狗教主,量子科技的抄袭罪名。
对方律师再一次不厌其烦,向法官,陪审团,以及现场所有人,解释两个操作系统结构上的相似度,而这个时候他们把用词上升了,不是用相似。
而是用几乎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完全相同之类的词汇。
比尔:“法官大人,诸位尊敬的陪审团成员,刚才林逍先生已经亲口承认,这么高的相似度,甚至一模一样的设计架构,完全是不正常的。”
“而根据我们提交的相关证据,至少在2004年12月2日之前,安卓公司就已经完善了这个操作系统的架构。”
“林逍先生,请你告诉我,你什么时候开始成立的x研究院?什么时候开始设计x操作系统的?”
林逍:“2005年6月19日,x研究院注册成立,xsoft的组建还要更晚一点。”
赢了!
谷歌团队,安卓公司团队,以及原告律师团心中一阵大喜。
本来以为这第三场庭审会是一场鏖战,对方会狡辩到底的,因为归根结底这个操作系统所谓的相似度是否抄袭,其实还是有模糊空间的。
结果没有想到,林逍竟然这么坦诚,直接什么都承认了。
比尔朗声道:“法官大人,尊敬的陪审团,现在已经彻底真相大白了。”
“林逍先生首先承认了两个操作系统超过86%的相似度,而且也认为这是不正常的,不自然发展的成果,也就是说变相承认里面有借鉴和抄袭的因素。而安卓公司在2004年12月份之前就已经完善了这个架构,半年之后林逍先生才成立的x研究院,并且挖走了安卓公司的两个核心成员,以及六个骨干成员,开始了x操作系统的研发。”
“所以,毫无疑问量子科技的x操作系统就是抄袭了谷歌的安卓系统。”
对方大律师的这一通发言几乎是盖棺定论。
法官和陪审团,几乎内心都有答案,
法官问道:“被告方,你们还有什么可陈述的吗?”
所有人望向了量子科技的代理律师格肯女士,但是没有想到她没有出来,而是另外一个律师团成员站了出来。
在场很多人都惊讶她的美丽。
连漪目视法官,目视原告席上的安卓公司创始人。
“法官大人,陪审团的诸位先生女士!”
“我的委托人林逍先生刚刚非常明确的承认了,两个系统底层架构,设计逻辑的相似程度超过了86%以上。”
“另外,他也承认了这种情形是非常不正常的,不符合自然发展的,所以里面可能存在抄袭。”
“那么我想要请问原告的安迪.鲁宾先生,您承认以上这两个观点吗?”
全场一愕,这本就是原告提出的观点啊,这就是要给量子科技定罪的最核心理论啊。
你为何要问原告?
原告的安迪.鲁宾道望向了代理律师比尔,眼神交汇之后,他站起身道:“当然,这一直都是我们的观点。”
连漪:“原告的观点,谁更早提出这个完善的设计架构,那谁就是这个系统的正版,后来者就是抄袭者。请问你们依旧坚持这个观点吗?”
安迪.鲁宾再一次望向了律师团队。
对方律师团心中顿时涌起了一阵不安。
这……这是什么意思?
这明明是要给你们定罪的观点,为何你们反而一再要我们确认?
但到了这个关键时刻,否定这个观点,就是推翻自己之前的一切了。
于是,安迪.鲁宾再一次点头道:“我们依旧坚持这个观点,xsoft作为后来者,而且挖走了我们的核心骨干,所以就是抄袭了我们的系统,是对我们知识产权的严重侵犯。”
连漪:“法官大人,陪审团,事实上关于这个操作系统的底层设计逻辑架构,我的委托人林逍先生,是更早提出来的。安卓公司给出的证据是2004年12月份,而我的代理人至少提前了7个月以上。”
这话一出,全场再一次哗然。
安迪.鲁宾直接大声道:“不可能!”
法官:“安静,安静!”
原告律师比尔:“被告方律师,你们有证据吗?法官大人,我要求对方提交非常权威的证据,而不仅仅只是几个证人。”
连漪:“我们确实是有证据!”
“安迪先生,我的代理人曾经多次派人和贵公司接洽,想要收购安卓公司是吗?”
安迪.鲁宾:“是的,我们双方接触了近一年的时间,我当时和闪电科技的夏汐女士,见面超过三次。”
连漪:“那么在2004年的1月,3月,5月,你是否有收到过林逍先生的邮件,全部是关于手机操作系统的构想。”
“尤其是5月6日的那份邮件,有着x操作系统最底层的设计逻辑,底层设计结构。”
安迪.鲁宾:“没有,我没有收到过任何类似邮件。”
连漪:“法官大人,陪审团,请允许我们出示证据。”
此时,安卓公司,谷歌团队,以及原告的代理律师团队心中越来越不安。
不会吧,不会吧!
如果是的话,那……那也太可怕了。
连漪拿出笔记本电脑,接上了大屏幕,然后登入了雅虎集团的邮箱系统,直接翻找出2004年的邮件发送记录。
总共7份邮件。
果然就如同连漪说的那样,全部都是林逍主动发出,和安卓公司的创始人安迪.鲁宾进行手机操作系统的探讨。
这些邮件是循序渐进的。
尤其是5月6日的这份邮件。
上面清清楚楚写着x操作系统的底层设计逻辑设想,几个大类目,五个分层。
以及每一个分层的架构,都写得清清楚楚。
甚至相关图表也画得很清晰,甚至有些图表是直接在纸上手画出来,然后拍照上传的。
虽然说这些底层设计,这些架构和现在这个操作系统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已经是超过80%的相似度了。
因为谷歌这边重复重复再重复,使得现场所有人几乎一下子就接受了这个图表,甚至还有一点点看懂了。
没错,这个邮件里面关于这个系统的底层设计逻辑架构是完整的,甚至和现在这个操作系统是完全吻合的。
而且这个邮件记录上清清楚楚有日期,完全无法作假的。
2004年5月6日,比安卓公司提交的完整的系统设计架构,整整早了7个月左右。
全场彻底惊呆了。
安卓公司,谷歌团队的人,几乎遍体冰寒。
原告的律师团队也几乎目瞪口呆。
谁能想到?
林逍这边竟然在这个时候提交了如此关键性证据,完成了这种大逆转。
整个过程,充满了极其的戏剧性啊。
这下子,林逍和量子科技不但直接洗清了抄袭嫌疑。
相反,安卓公司这边说不清楚了。
现在,有抄袭嫌疑的人不是我,而是你们安卓公司了!
…………………………
注:抱歉,又晚了一些,但确实有点难写!泪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