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汉王英明
聂宇听到这里,已经差不多搞明白乡约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说的明白点,就类似于宗族体系下的族规,只不过乡约属于是放大版的族规,依托地方上的里甲制度强制遵守。
冯修永之所以选择把案子上达天听,具体可两处分析。
首先,这案子本身确实只是寻常小案,甚至有点鸡毛蒜皮,都不用溆浦县令,黄溪口镇长就能解决,可关键就在于乡民没有选择报官,而是交由乡约规定来裁判。
若乡约可以代替律法,那置刚刚宣发的《大汉新律》于何地?
这是乡约与《大汉新律》的矛盾。
其次,冯修永在接到案子后,立刻经过一番详细调查统计,发现从自己上任湖南巡抚开始,一年下来湖南全境的刑律诉讼较之往年减少了接近30%。
这可不是寻常小事,刑律诉讼案件一下子缩水30%,里面可能有大汉承平的功劳,但再怎么说也不会锐减这么快,必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而联想到此案的两家村民,先是第一次找镇长做主,镇长和稀泥了以后,第二次就改成让乡约来裁判。
如此轻车熟路,显然乡约在黄溪口镇已经存在很久。
这还只是黄溪口镇,那大汉治下的其他乡镇呢?
这么多乡镇开始推广乡约,关键大汉官府知道的还不详细。
乡绅在大汉治下失去了大部分土地,还有作为乡绅的阶级特权,所以才悄悄推广乡约,想要依托乡约来渗透夺取大汉的基层控制权!
那些大汉治下设立的村长、农民公会,他们见乡约内容好用,多是教人向善,所以就主动配合乡绅推广乡约,完全忽略了其中隐患。
左观澜看完聂宇递过来的案子,里面还有冯修永专门指出的两条隐患,当下拱手说道:“大王,乡约制度已成时代旧物,早已糜烂腐化,那就该令其长埋于世,而非现在被那些乡绅拿来死灰复燃,试图败坏我大汉根基!”
跟冯修永他们的保守不同,左观澜作为年轻人,想法反而更为激进些,直接认为应当彻底废除乡约制度。
《大汉新律》都已经有了,那还要什么乡约?
若是乡约继续默认其存在,那今后乡民犯法,究竟是按乡约来判,还是按《大汉律》来判?
对于左观澜的想法,聂宇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反复思量,又重新看了一遍案子记录,还有湖南各级官员对此案的看法建议。
过了片刻。
聂宇说道:“还是先说此案吧!此案判罚,令地方官府严格依照《大汉新律》来判,既然只是单纯吵架斗殴,就按吵架斗殴的条例判罚,不可徇私枉法!”
听到以《大汉新律》为裁判依据,左观澜并不意外,接着问道:“那乡约制度?”
“乡约倒是没必要一刀切。”聂宇轻轻摇头,这倒不是大汉需要乡约制度,而是这东西早已深入人心,就算真一刀切了效果也不大。
很多地方乡镇,乡约已经成了百姓共识,而且乡约大多肯定还是劝人向善、互恤互助的,没必要真的全禁了。
大汉虽然靠镇长、村长和农民公会把权力延伸到了基层,可要是能辅以乡约管理,让乡约受控于《大汉新律》的框架下,倒也不失为《大汉新律》和权力下乡的补充。
聂宇做出决定道:“可以让各地乡镇,把自己的乡约全都拿出来,由官府统筹,里面教人向善的可以保留。与《大汉新律》或者背道而驰的,视实际情况进行删改,合订成一部《大汉乡约》。”
“嗯,就把此事刊登到下一期的《大汉邸报》,让天下人都看一看,不要说什么官府干涉乡约,官府只是对乡约规范统一化。”
“还有,新合订的乡约,今后就算执行,也不能由乡绅主持,而是该由农民公会、村长共同裁判。若是遇到意见背驰,就上报镇长,让镇长从中裁判斡旋,而且乡约每裁判一次,必须上报镇长做录。”
简单几句话,就是乡约制度可以保留,但乡约制度的制定,大汉官府必须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