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懂个屁!先别扯证啊,这年头儿同居还是什么稀罕事儿?咱胡同里都好几对,没结婚证,楞住,就住一起,又怎么了?……看样子,没相中?”
林见鹿几乎说不出话来,吭哧半天,“相不中……倒是不至于!挺漂亮的。”
他当然没脸嫌弃人家比他大五岁——他连比自己大22岁的女人,只要够漂亮,一样照睡不误,这二十五岁有什么可挑的?
可问题是,他压根儿就还没考虑过结婚的问题啊!
自己在外头胡搞,无所谓,但老娘亲自给扯线儿介绍的,那就肯定是要奔着结婚一条直路的——不结婚,你怎么胡搞都能扯皮,一旦你要是结了婚,你猜陈舒华酸不酸?你猜苏惠伦炸不炸?你猜梁泳琪跳不跳?你猜许卿闹不闹?
麻烦大了去了!
那就只能找个理由推掉,再漂亮也不行,可以自己想办法去认识,却决不能通过老妈给扯线儿相亲,“二十五岁了,没谈过恋爱?骗小孩儿呢!”
“啧!不骗你!妈这双眼睛,你还信不过?我见过这女孩儿呀,挺傲气的!这种女孩儿我跟你说,我一掐一个准儿,人群里一站,那么漂亮,所有男孩儿都自卑,都不好意思追!哎,还偏偏,你这个性子,一定能吃死她!这种女孩儿,只要碰上你这种不讲理的土匪性子,她是一点招都没有!一吃一个准!”
“您怎么老说我土匪性子,我……”
“滚蛋!别自己瞧不见就不知道自己屁股上有屎!”
“……”
“跟你说啊!你必须得去见见!而且还得拿下!这儿媳妇儿,我跟你爸都相中了!文气,有点傲,有点矫情,都不怕,捋捋就直!你娶回来,我给你带两年,料理料理,以后能帮你管家!你挣钱再多,不得有人给你打理嘛!”
“……”
“听见没?”
“妈……我没打算那么早结婚。”
“先不结婚!处着!”
“……”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我其实……有女朋友!”
“不行!你那帮唱歌的、演电影的,我都相不中!特么一个女的,当街就敢跟你亲嘴儿,这种女的咱能娶家来?尤其是那个林清霞……我的小祖宗,四十二啦,跟我边边大,你特么怎么下得去嘴!”
林见鹿少有尴尬时刻,这回却是直接让老妈给说尴尬了。
四十二了……其实还是足够好看啊!也足够好玩啊,又风骚又不要脸,多好!
当然,这个话是肯定不敢跟老妈说的。
这个时候,看儿子尴尬,老婆又带了点气,老林同志就果断站出来打圆场了,“哎呀,算啦算啦,不是之前说好的嘛,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不批评!不批评啊!有话好好说嘛!……小鹿,去见见嘛!你看,多漂亮一个姑娘!”
但老妈余怒未消,“你在外头怎么天酒地,我不管,我也管不着了,手伸不了那么长,可是只要你一天没结婚,你爸你妈就还得对你负责,我把话撂这儿,你在港港、湾湾,你胡搞的那些个,你一个都别想带回来!敢带回来,腿给你打断!你娶媳妇儿这事儿,你妈我还有点话语权!”
但她也懂借坡下驴,硬的来完又来软的,“你给我老老实实的,把人家这姑娘拿下,过二年买个大房子,娶回来,给你生儿育女、打理家里家外,至于外头,你特么爱怎么作就怎么作,只要你媳妇儿没意见,我跟你爸就不管你!”
林见鹿无奈抬头,看看老爸,又看看老妈。
再低头看看照片上犹带几分青涩气息的俞飞泓。
“成!听您老人家的,见见!我去见还不行嘛!”
“光见不成!跟你说了,我跟你爸都相中了!就她了!明白不明白?别告诉我你特么在外头五个八个的,回来反倒不会泡妞了!”
“……”
“拿下她!”
***
第二更!
再次强行申明:本书只是作者随笔胡扯,讲段故事骗稿费而已,一切都似是而非,并不遵循真实历史,请诸位周知、勿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