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当然是带依萍到儘可能能够避开方瑜、如萍她们的地方去,两人在公园里一起散步、聊天。
李勇也是有意让依萍儘快从刚刚的不开心中走出来,所以跟她谈论了一些自已在租界的见闻、趣事,包括很多外国人的小故事、小常识,让依萍既能够长见识,又能转移注意力,脸上笑容也慢慢增多了。
“依萍,你真应该多笑一笑的,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两只眼睛就像是天上的星辰一样闪亮夺目,让人看了移不开眼。”
依萍目光闪炼道:“我算是知道,秦五爷为什么放心把大上海交给你来管理了,你这张嘴能说会道,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能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看碰到什么人,你都能够把他说服了。”
“我可是真心实意地夸你一句,你这些话听起来却不像是夸我的好话啊。”
依萍歪著脑袋,带著点小俏皮道:“那你就当成是夸你的话听就好了—
“那你还不如用唱的呢,你唱的比说得好听。”
依萍轻哼一声,不置可否。
唱歌好是她所得意的事情,虽然现在变成了一个用来討生活的技能,可转念一想,能够遇到李勇,也不全是坏事。
这时李勇又说道:“依萍,其实我从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很想帮你写一首歌。你知道嘛,我想要自己创作歌曲的初衷,就是为了你。”
依萍微微一愣,似乎有些不信。
但也没有否定,还是听他继续说下去。
“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看你伶牙俐齿,倒是也挺能说的。虽然你穿的很朴素,脚下的鞋子甚至旧得都破了口—”
两人同时低头看向了依萍此时穿的那双白色皮鞋,那还是李勇送她的。
想到这些过往,想到先后三次去大上海应徵,遇见李勇的情形,依萍的脸色也越发柔和了起来。
当时不会想到,现在却成了两人共同的美好回忆。
“当时我觉得,你就像是从顽石里面艰难却又野蛮地生长起来地杂草,我没想到原来你其实还曾是一个千金小姐,只是不小心坠落尘埃,可这样却更难得了。”
“当然难得了,为了所谓的自尊,傻乎乎地跟我妈妈跑出来受苦。要是但凡肯低一下头,我现在还在当我的大小姐,跟我妈一起吃香的喝辣的呢。当然,你也就没机会见到我了。”
这说的显然是反话,而且不是针对陆家,而是之前那个晚上李勇莫名其妙对她发脾气然后开始疏远她不理人,女孩显然还有点儿小怨气,心里没完全过去呢。
李勇呵呵一笑,说道:“所以说世事无常,祸兮福所倚?”
“这些,跟你要帮我写歌有什么关係吗?”
“当然有关係,”李勇想了想,乾脆直接唱了起来:“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鶯啼声细唱,月下的儿都入梦,只有那夜来香,吐露著芬芳·—“”
依萍很快便听得入了迷,这首《夜来香》简直唱到了她的心啪上。
不仅旋律悦耳,歌词也很优美,直到李勇一段唱完,她还意犹未尽,反覆品评了一会儿,才问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就叫《夜来香》!”
“夜来———香?”
李勇笑道:“你是大上海的白玫瑰,却只在夜晚歌唱,也只在夜晚散发著你的香气·————然而很多人却看不到,夜色反倒是为你戴上了一层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