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五大 out
“好的魔图拉先生,我会认真的研究你们索尼的合同的。”
“不管结果如何,最迟明晚,我都会给你一个答覆。”
“那今天就到这儿吧,很感谢你能不远万里的跑一趟。”
“okay,bye..
在和汤米·魔图拉道別后,筱晓手里的合同也垒到了第五本。
由於五大的人全都见完了,所以她便没再犹豫,直接就掉头回了酒店。
关上房门,翻开阅读。
约摸两个小时的时间吧,顶著疲惫的二人终於把五大带来的合作协约换著看完了。
嗯,在接下来可能存在的谈判里,周建辉並不会参与。
这不是说她们不想和周建辉合作,在营销领域,又或者说作为一名职业经理人,周建辉的专业两人都是看得到的,但接下来的路啊,通向的是属於她们自己的未来啊。
所以,在做出决定之前,別说周建辉了,就连筱晓自己信任的律师她都不会叫,孙燕姿也是一样,按照以往的习惯她会喊老爸,但现在嘛“·
“喉——”
孙燕姿合上了手里的文件,摇头道:“看似是五大,可实际上只有三家在竞爭。”
“周建辉说的没错,百代和博德曼不行。”
“哈哈~”
筱晓笑了。
將身前茶几上归属於百代和博德曼的合约找了出来,而后直接丟进了垃圾桶。
她的想法和孙燕姿一样。
这两家公司,太弱了。
当百代出生於英国,博德曼出生於德国时,它们就是没有未来的。
因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所在国家的实力有关。
贫瘠的土地是孕育不出强大的民企的,当民企所在国家的实力不行时,
就算你掌握了工业皇冠上的技术,你在那些大国同类型的企业眼里,依旧是餐桌上的一盘菜。
你,留不住的。
所以当英语区的世界中心已经跑到了北美时,百代和博德曼开出的条款就非常可怜了。
他们愿意以公司合作的方式获得筱晓和孙燕姿未来专辑的全球发行权。
时间,暂定为八年。
专辑数量,保底五专。
其中,英专保底三专。
他们不会入股两人的公司,不对两人的曲目进行版权上的占有,不干涉两人的创作,只在专辑的生產、销售和宣传上进行把控,並且,分成的比例是六比四。
筱晓和孙燕姿占六成,他们占据四成。
而后,在宣传的经费上,他们也做出了明確的约定。
如果两人出的是英文专辑,那每张专辑的宣传经费不低於一千万美金。
如果是中文专辑,每张专辑的宣传经费不少於两百万美元。
除此之外,百代和博德曼还十分默契的给出了两千万美元的预付条款,
只要筱晓和孙燕姿在创办公司之后选择他们中的任意一家合作,那在合作协约正式签订后的三十天內,百代或博德曼就会往她们的公司帐户里打入两千万美元。
算是提前支付版税了。
而这个价—
在华语区,已经是当下最高了。
在此之前,拿到最高签约费的是王靖雯。
97年百代挖王靖雯时,王靖雯拿到的是六千万港幣的签字费。
现在,就算筱晓和孙燕姿一人拿一千万,那也是超8000万港幣。
在英语区,这个价也不低了。
当下,英语区拿到预付版税最高的是牛本山,玛丽亚·凯莉。
01年4月,维京唱片,又或者说是百代,以4专8000万的价格签下了牛姐。
单专保底2000万。
可就算百代和博德曼给筱晓她们开出了a-iist的签字费,两人也没心动因为这个价对於她们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在筱晓跑三专宣发的时候,周建辉就告诉她,微软和惠普已经同意合作了。
並且,他们能够接受筱晓和孙燕姿不拍gg的事实。
然后,《alwaysonline》的价格被他们定到了五百万美金。
一家出两百五十万。
还是那句话,华语区人多嘛。
全球百分之二十五的人口所对应的全球市场份额怎么算都不可能比英语区低多少的。
而在微软和惠普展现大气的同时,他们的要求更是小的可怜,只有两个。
第一个,那便是两家將享有《always0nline》在华语区的无限传播使用权。
他们可以用任何形式,任何方式去播放《alwaysonline》这首歌,
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二十年。
第二个,那则是windowsxp在大陆正式发布时,筱晓和孙燕姿要到场配合宣传。
时间也不长。
在正式发售后,比尔·盖茨会来中国三天,为windowsxp站台。
届时,只要筱晓和孙燕姿到场,那就不算违约。
並且,为了绕过华纳抽成,微软和惠普还同意,9月1號之后,再和她们签订正式合同。
这样一来,五百万美金能直接到她们手上,因为筱晓三专发完了嘛。
当微软和惠普都能明確认识到她们的影响力时,百代和博德曼拿出两千万美金签她们?
那只能证明这两家手里完全没有牌。
而隨著它们的退场..·
“我觉得第二个消失的应该是索尼。”
筱晓拿起索尼的合同抖了抖。
孙燕姿则笑露兔牙,道:“因为和华纳、环球相比,它们的合同也没吸引力?”
“是的,没有任何吸引力。”
筱晓点了点头,將手里的合同丟进了垃圾桶。
有一说一啊,在翻开索尼的合同之前,筱晓对索尼还是充满期待的。
理由也简单。
索尼应该是五大里最想把音乐做好的那一家。
作为一家日本企业,为了成为世界一流,它们是在想方设法的融入欧美。
正因如此,他们才会不计成本的拿下哥伦比亚唱片和哥伦比亚影业。
对於索尼株式会社来说,这两家公司那就不是娱乐公司。
而是改善日本形象,改善索尼形象的国际宣传窗口。
当索尼对这两家公司的认知无比明確时,他们应该是手里牌最多的人,
但—
很可惜,汤米·魔图拉开出的条款和百代、博德曼大差不差。
依旧是组建公司、以厂牌的形式合作。
他们也给预付款,但在分成上他们甚至比不过百代和博德曼。
这种条款·—·
对於筱晓和孙燕姿来说没有任何吸引力。
不过,筱晓也能理解合同背后隱藏的痛苦。
汤米·魔图拉在索尼真的没权嘛。
他能管理的,只有除了索尼音乐本部以外的索尼音乐。
当他的权力只有丁点大小时,他自然无法和华纳、环球一样,开出资源型合约。
是的,华纳和环球的合约很不错的。
自建厂牌、不占版权、六四分帐、预付版税这些都不说了。
除了这些,他们还在合约里承诺,能给两人提供另外三家触及不到的资源。
例如,华纳就明確的表示,它们能给《时代》周刊的封面。
保底两次。
签约时给一次,第一次发专时给第二次,如果签约后的首张专辑全球卖了一千方,那第二次发专时她们能继续上《时代》周刊的封面,后续?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