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胭尝了下味道,觉得刚刚好,装进保温桶就带了出来。
天气虽冷,但跑了十圈操场以后,人也逐渐发热。
操场上的孟鹤川与陆寄礼脱下了厚重的制服外套,单穿里头的白短袖。
孟鹤川皮肤偏白,臂膀线条紧实流畅。
但因为高强度的有氧运动,肌肉微微涨红。
白胭盯著他跑动的身影感慨,除了性格与日后的结局,老天爷对这个男人还真是偏爱。
清雋面孔,肩宽腰窄,腿长逆天。
穿起衣服的时候显瘦,脱下衣服来,浑身都是喷薄的肌肉。
难怪把许晴晴迷得神魂顛倒,要这么严防死守所有的女性角色呢。
“阿胭妹妹,今天……今天带来的是什么好吃的?”
陆寄礼跑到了白胭坐著的台阶前,振臂朝她挥了挥,“那天鸭腿没吃著,反而连续吃了三天你送来的甜汤。”
一旁被陆振华喊来盯著他们跑圈的教官吹了声哨子,“陆队长,认真跑步!你还有十五圈。”
白胭偷偷晃了晃手里的保温桶,示意他一会跑完了再过来喝。
刚把保温桶放下,孟鹤川的眼神也刚好飘过来。
两人四目在空中相对,他先转开了视线。
白胭托著腮,继续发愣。
她记得书里头,原主对孟鹤川的携恩逼嫁,所以孟鹤川才成了有妇之夫。
那如果没有原主的介入,以他这样『孟长老』的性格,难不成还会私下去找个姑娘,谈个恋爱吗?
还是说他会败於许晴晴的攻势之下,成为了她裙下臣?
白胭下意识抖了一下。
不管是哪一种选项,感觉都与孟鹤川这个男人搭不上边。
况且,他本身也就是个反派,日后结局是病死牢里。
这样的人,还是不要出去祸害別的好姑娘了吧?
白胭正神游天外,脑壳上倏地一痛。
她回神,孟鹤川面色如常地蜷起叩了她脑壳的『作案工具』手一撑,顺势坐到了白胭身旁。
“你跑完了?”
他微微喘著气,平復呼吸,点头道:“我可不像陆寄礼,跑得比乌龟爬的还慢。”
也许是因为他在什剎海救了自己,让白胭免於毁容。
又也许是那天他不顾自己受到惩罚,也要替白胭討个说法。
白胭在这三天里,看他比较顺眼了。
她麻利地从自己的布包里掏出洗得乾净的毛巾,“这条是你的,先擦擦汗,把衣服穿上吧。”
孟鹤川接过来,毛巾上清新的皂香,也有阳光晒后的味道。
他不动声色吸了吸鼻子,站起来,將毛巾摆到额上擦汗。
白胭又將铝製的水壶递过去,他擦了汗,將毛巾递给白胭,顺手把水壶给接了过来。
仰著头咕嚕咕嚕灌水。
孟鹤川身形高大,站起来的时候,刚好挡住了头顶的太阳。
白胭眯了眯眼睛,男人的轮廓逆著光,忽明忽暗。
一滴汗水顺著他坚硬的下頜滑落,途经他因为喝水而上下翻动的喉结处,最后消失在锁骨上。
透著狂野的味道。
好看得不像话。
白胭看得呆了,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