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米饭。
一筐筐开大馒头,又软糯又香甜。
一根筷子將馒头穿成串儿,左手馒头,右手夹菜,罐儿啤酒就放在地上。
这可是原麦汁酿造的纯正啤酒,口感顺滑回味悠长。
宋朝的白酒还没有普及,一般都是黄酒和果酒,像武松连喝十八碗过景阳冈,喝的就是酿造酒,一般也就是六度左右。果酒过於香甜,適合女人喝,而老百姓真正喝的是黄酒,但是黄酒比较辛辣、味苦,跟啤酒根本就没法儿比。
一罐儿又一罐儿。
三千长寧军彻底放开了,尽情地吃喝著。
赵秀寧和庞冲、张庭芝、刘黑闥、薛排风、宋延瑛等一些將士,围聚在了房间中。
“我跟你们说,神明为了庆祝咱们打了胜利,给咱们弄来了几瓶好酒。”
“这一瓶酒,就抵得上15袋稻米。”
这么贵?
嘶……
所有人都震惊到了,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脸上都露出了崇敬的神情。
飞天茅台。
赵秀寧將瓶盖儿给打开了,空气中顿时飘散出来了浓郁的酱香味儿。
好酒!
赵秀寧闻了闻,都有点儿捨不得给这些人喝了。
每人一杯,酒质清澈透亮,有著深邃的琥珀色,晶莹剔透。
庞冲轻轻地抿了一口,口感微甜,继而迅速升华为丰富而饱满的层次感,酱香醇厚却不沉闷,仿佛一曲久远的古调,在舌尖上绽放,让人回味绵长。
哇!
所有人在喝了第一口之后,就忍不住喝第二口。
没多久的工夫,十瓶白酒全部都喝光了,一个个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样子。
庞冲咧嘴笑道:“公主殿下,神明给咱们的炸药太厉害了,炸得那些狗韃子人仰马翻的。”
“可不就是么,三万狗韃子,轰天雷至少是炸死炸伤了有一半。”
“公主殿下,你能不能跟神明说说,再多给咱们弄一些炸药?我看火器工坊的炸药也不多了。”
这点,赵秀寧也明白,今天能大获全胜都是依靠著炸药。
否则……
哪怕是他们能剿灭了韃子的先锋军,也不可能有这样大胜,也不可能只有十几个轻伤,无一阵亡。
韃子军肯定不会放过凌霄城。
这一次是三万人!
那下一次呢?
据说,韃子军的镇南王脱欢统帅,手底下有三十万大军。
三千人对三十万,那就是要一个长寧军杀一百个韃子兵,可能吗?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招募新兵,还有炸药和鎧甲、武器、头盔、汽油、水泥、钢筋、砖头等等,所需要的东西还是太多太多了。
不过,现在也顾不上去想那么多了,毕竟是刚刚打完一场胜仗。
相信神明肯定会有办法。
翌日。
赵秀寧从房间中出来,就见到军营中的马厩都已经搭建起来了,有將近两千多匹战马,一个个浑身都是肌肉,看著没有那么好看,但是跟大宋的那些膘肥体壮的战马比起来,可要强得太多太多了。
一个是实战性,一个是观赏性,根本就没法儿比。
所有人都忙碌起来了。
叮铃铃……
赵秀寧拽了拽铃鐺,去找徐青了,不知道他有没有起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