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太太说完,把铲子重新塞回秦仕谦手里道:“来,你挖个试试,我看你学会没有!”
秦仕谦乖乖地接过铲子,找了一块小根菜很密集的地方,一铲子下去,果然挖出来不少。
“对了,就这么挖吧!”老金太太见他学会了,便立刻起身回去继续挖小根菜了。
秦仕谦则將怀里的参参交给身后的野子,干劲十足地挽起袖子道:“乖宝儿,爹学会了。
“你看著吧,爹今天肯定是所有人里挖得最多的。”
秦仕谦说完就甩开膀子开干。
他虽然经验不足,但胜在力气大,耐力好。
而且挖小根菜这件事本身也没什么难度。
所以秦仕谦一旦认真起来,很快就把自己挎著的篮子给装满了。
“金婶儿,你看,我挖的没错吧?”
秦仕谦把篮子填满之后,便拎著去找老金太太炫耀战利品去了。
老金太太自己才刚挖了多半篮子,看到秦仕谦效率这么高,立刻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你这叫什么来著,青出於蓝胜於蓝。”
秦仕谦被肯定了,立刻眉开眼笑地拎著篮子往回走,把篮子推到闺女面前显摆道:“参参,你看,爹爹一点儿都不笨,爹爹挖了这么多小根菜呢!”
“阿嚏——”
小根菜的味道有些辛辣,呛得参参打了个打喷嚏。
野子立刻一脸戒备地看向秦仕谦手里的篮子,抱著参参连退了好几步。
“好傢伙,参参说我笨也就算了,你小子也嫌弃我不成?
“有本事我挖回去的小根菜你別吃!”
听了这话,野子顿时犹豫了。
自打来到秦家之后,最顛覆他以往认知的事儿,便是吃饭了。
他以前跟著狼群在山里的时候,可从来都不知道,肉和草居然还能有那么多种吃法儿。
虽然野子现在还没到觉得有些素菜比肉还好吃的境界。
但是对他来说,做熟了的肉是绝对比生肉更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