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店的老板娘, 似乎是叫依兰。
沉云欢回忆起她时,就只剩下一个名字,和她在临死前慌慌张张说出的自认为可以换她一命的“秘闻”。
只是那时候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必死无疑, 因此动了歪心思, 一边悄悄做着向别人发送求救信号的小动作, 一边还要往秘闻之中掺一些假话,并且理所当然地认为沉云欢会信以为真。
她说瀚海之中有一种能够模仿人的妖邪,将这种妖物的脚趾骨剔下来带在身上, 就不会迷失在瀚海之中。
然而这话沉云欢从一开始就没有相信, 如若这是真的, 想必这西域早就被贩卖这种东西的商铺给占据,毕竟任何地方都不缺视财如命的凡人, 这种能够在瀚海之中免于迷失的东西, 不管是真是假,进入瀚海的人也必定会人手买一个。
沉云欢想起依兰说起这传闻时脸上那贼兮兮的表情, 眼神还隐匿着阴毒的光,心说这害人的心思也太明显, 谁上当谁才是蠢货。
果不其然, 沉云欢在尝试将那邪虫的脚趾带在身上之后,就接连受到了六次邪虫的群攻, 由此她便断定这种玩意儿并不能保佑人免于迷失, 反而会因为气味或是某种种族特质, 引来邪虫的追击和疯狂报复。
这也是迦萝突然将邪虫脚趾戴在脖子上的目的。
沉云欢的手上稍一用力, 就拽断了迦萝脖子上的绳子, 痛得她低呼一声,却不敢发出抱怨。绳子上串着的脚趾骨是经过精心处理的旧物,显然迦萝不是头一回这样做, 她应当是有一种能够抑制骨头效用的方法,在需要邪虫袭击时就拿出来戴上,同时她自己又可以避免邪虫的伤害,所以她对借刀杀人这一招非常熟练。
沉云欢捏着趾骨,眸光有些散漫:“我早说过,若是你坦诚你的目的,我会考虑留不留你的性命,毕竟你一路从京城追到这里也不容易,你为何自作聪明?”
她的话充满惋惜,落在迦萝的耳中,俨然就是死刑。迦萝已知什么谎言也骗不过她,双眉一舒,方才那惊慌怯弱的神色便瞬间散去,勾着唇角露出一抹讥讽的笑:“我只是不想将事情搞得太麻烦。”
“所以你引来虫群,杀了那么多人?”
迦萝耸耸肩,满不在乎道:“你不觉得他们实在太拖后腿了吗?每隔十二个时辰必须要停下来休息,他们手中有补充精力的灵药,但不会用在赶路途中,只等着找到黄金城之后用以争夺那些宝物,说白了也不过是贪图宝藏的蠢货,便是死在这里,骨头也会变成圣地的污秽。”
沉云欢:“这便是你杀人的理由?”
迦萝哈哈一笑,说:“我没有杀人,是他们该死。瀚海圣地会对每一个闯入者进行考验,心怀歹念之人会葬身此处,魂魄永远供瀚海驱使,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受圣地的庇佑,安然走出瀚海,他们只是没通过考验而已。”
沉云欢见过太多将自己害人的理由说得冠冕堂皇之人,她蜷起手指将一新一旧两节趾骨攥在手中,瞬间碾为齑粉撒落:“这么说来,那我也想看看你能不能经过瀚海圣地的考验。”
她话音一落,墨刀便嗡鸣一声,好似巨龙的吐息。迦萝便被这瞬间爆出的热焰淹没,迅速往后翻了几个滚闪避,道:“你若杀了我就会永远迷失在这片沙漠之中,永远走不出去。”
“未必。”沉云欢抬手握住出鞘的刀,清凌凌的眼眸轻抬,冷笑道:“我还可以在你脖子上拴条绳子,炼成一条只会寻路的狗,带着我们找到出去的路。”
迦萝感受到空中开始四溢灼烧的热意,隔着十来步的距离,那凶猛的杀意锐不可当,可分明她只是持刀站在那,什么都还没做。
这是她绝对战胜不了的人。迦萝心知肚明,并且她听闻此人在另一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杀人如麻的人物,若不是幼年入了仙门修得是正道,此刻恐怕早就成为祸害人间的大妖魔。
约束她没有滥杀无辜的,不是胸腔里的那颗善心,而是她自幼学习的,用以分辨善恶的法规。她若想活命,必得让沉云欢在心中判定她为“善”才行。
“你不能杀我。”迦萝道:“我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
沉云欢对西域这片土地有着奇妙的情感,说不上喜欢还是讨厌,只是她在听到关于这里的传闻之后,总是忍不住听下去。她转头看了一眼靠在墙边,尚处于昏迷状态的常心艮,转而放下刀,道:“说来听听。”
“他们是为了寻黄金城而来。我的村落正处在黄金城的入口,于是便诞生了一些荒谬的传闻,说我们是黄金城的守护者,我们身上流淌的血液不仅可以避免瀚海里邪祟的攻击,还能用以开启黄金城。自从十多年前那个女人证实了黄金城的存在之后,这些被贪婪所驱使的人闯入我们的村落,肆意杀害我们的亲朋,只为满足自己的贪欲。”
迦萝从怀中摸出一张羊皮纸,一甩手展开,上面画着交织扭曲的线条:“这是我从商队的头领那里偷来的地图,上面被圈起来的地方都是他们认为黄金城的所在之处,我的村落也在其中。他们根本不是商队,不过都是谋财害命的土匪。”
沉云欢一抬手,那羊皮纸便飞入她的手中。她粗略一看,见地图上除却标注了几个地点之外,还有蝇头小字做了批注,证实这些人的确是为黄金城而来,并且也很容易在里面找到迦萝的村落,因为上方标注了三个字:守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