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军的人很贪吃马肉,非要等吃完午饭再走。
杨晓军说:“又不是很著急的事情,吃完了再走嘛,不然背著也麻烦。”
我说:“说不准前面还有死去的马。”
“先顾著眼前的,做人不能好高騖远啊!”
我心说去你大爷的,好高騖远用在这里不合適吧。
不过我也没办法,只能跟著他们吃完了午饭。这群王八蛋吃饭的时候喝了不少酒,吃完了倒下就睡,一直睡到了四点才陆陆续续醒了过来。醒来之后去拉屎撒尿,然后坐在一起抽菸,閒聊。
只能说这群混蛋实在是太散漫了,我和他们绝对不是一路人。
这么一耽误又是一天,整个一天沙漠里都没怎么颳风,我们今天要是赶路,起码能走五六十里,这都看到崑崙山脉了,抓紧走几天也就出了这该死的沙漠了。到了山里,啥日子没有啊!非要在这臭名昭著的鬼地方吃马肉。这一辈子没吃过肉咋的?
人和人相处是很难的,一个人要有两个能处得来的朋友是这辈子的荣幸。
书生和朱泉后很对我的脾气,王辉那小子就不行,太能算计,缺少豁达。
不过王辉那小子最近过得也不错了,他带著强强和芳芳,还有芳芳的孩子,日子过得很滋润。
周蝶劝我说:“別生气了,这世上什么人没有啊!他们之所以死心塌地跟著杨晓军,还不是因为杨晓军和他们是一样的人。要是你这样的老大,人家还懒得伺候你呢。”
我指著崑崙山的方向说:“胜利就在眼前,结果在这里吃马肉,喝黄酒,睡大觉。”
周蝶说:“人各有志。”
书生说:“希望明天別颳风。”
第二天一早就起了风,风不小,杨晓军也许觉得耽误了一天有些愧疚,他坚持要行进。
我实在是不想在沙漠里呆一天了,我得找个地方去洗个澡,我这头髮都粘在了一起,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顺风走其实还是挺轻鬆的,周蝶有自己的办法,她竟然用衣服和竹坯子做了一个风箏,拉著她走。
她有时候一跳那么猛跳出去十几米远,把我们羡慕的不行。
风箏就拴在她的胸口上,她用绳子把自己绑了起来。
按照她的计算,这样的风,最多就是拉起来五十斤的力量,她体重一百一左右,自己只剩下六十斤了。就算是背上五十斤的装备,就和轻装上阵的感觉是一样的。
但是她忽略了一个问题,风速是会变化的。
突然一阵大风,风箏一用力就把她拉了起来,周蝶就这样在我们面前飞了起来。
我和书生一看不好,玩命在下面追,但哪里有风速快啊,眼看著风箏拉著周蝶越飞越高,离开地面十几米了。
而且越来越远,我们追了二百米左右,追不动了,眼看著周蝶飞走了。
我一拍大腿说:“坏菜了!咋和金姐交代?总不能说被风箏拉著飞走了吧!”
书生说:“要是飞到山里就死定了,要是能在沙漠中降落,应该没事。”
杨晓军的人也追了上来,他说:“人呢?”
我指著远处的一个小黑点说:“飞走了。”
风这时候小了下来,风这一小下来,我看到了希望,我说:“应该很快就落下来了。”
我们加速行进,终於在三公里外发现了周蝶,她並没有受伤,只不过搞得灰头土脸,风箏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