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真和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人家招谁惹谁了,根本什么都没干,只是当个土木学长老老实实抡镐子挖矿而已,和这件事真没牵扯.
直到
“不对!”
朱浩毅面色忽的猛地一变。
他忽的理解了徐良要做的事情!
但徐良的声音却继续传来。
“尊敬的审判长,这是有关润东编织厂,地下矿物检测报告,是我在14号当天请人来做的。”
只见徐良面色淡然,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份文件。
文件上赫然是有关稀土矿的。
“正阳矿企之所以收购润东编织厂,其因在于,润东编织厂所在地址并非荒地,地下藏着一座稀土矿!”
“我方有理由怀疑。”
“是稀土新材料公司与正阳矿企盯上这矿,双方合作,意图将矿以非法手段强行拿到手,从而赚取巨额财富!”
“而事实也与所想相差不多。”
“在我方前脚离开正阳城,后脚,正阳矿企便与新材料公司签订了合约,已经针对润东编织厂进行强拆,准备着手挖矿!”
此话落下的刹那,现场众人微微一顿。
紧接着立马错愕起来。
“地下有矿!?”
刘庭长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愕然。
这便是不在当地法院审理的问题了。
正阳城矿都开始采了,但结果法院这边还不知道.
而如果说,编织厂地下有矿的话
“通了,一切都解释通了!”
“难怪,我之前还在寻思,一个矿企闲着没事收购一个编织厂做什么,原来如此原来是地下有矿啊!”
“稀土这东西我记得挺贵的吧,这东西简直就是暴利!”
“正常挖煤矿死人都很常见,为了座无主的稀土矿而杀一个人抛开良心不谈,这确实很赚!”
“正阳城还有好人吗!?”
“.”
听审席众人脸上流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旋即便是震惊与恐惧。
单看徐良所说.正阳城已经黑的不能再黑了,普通人压根就没出头之日啊!
“被告方,你方是否要进行辩驳?”
刘庭长呼吸焦灼,催促被告方针对上述做出解释。
朱浩毅脸色阴沉。
解释?
半真半假的话,他该怎么解释?
解释个屁啊!
完全不承认?不可能,润东编织厂的矿已经开始挖了,上头甚至不需要调查,只是核实一下,就能确定矿企确实是在签订合同前,就已经知道地下有矿。
这点无可厚非,毕竟利用信息差买卖,属于合法商业手段。
可.
他若是如此承认,那还怎么和新材料公司划分界限!?
哦,难道说,虽然现实里的行为和徐良所说的完全一样,但实际上对方压根没参与,参与的只有自己?
哪怕事实就是如此,可有人信吗?
没人会信啊!!!
逻辑直接陷入死胡同了,怎么走都是撞墙.
“坏了,这畜生.”
朱浩毅心中焦急,愈发愤怒,看着徐良的眸子闪出阴翳。
李阳却深吸一口气,脸色难看道:
“审判长。”
“我方从未进行过威逼利诱,张山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是正常商业行为。”
“其自杀,正阳城警方推断是因内心脆弱,承受不住压力遂导致心理崩溃从而逃避现实的行为!”
说着,李阳就硬着头皮递交一些文件。
他说的这些话和徐良所说无关。
理论上是不构成回答的,可他不敢回应。
徐良的逻辑加上现实,他但凡敢回应,必然会落入对方的节奏之中。
反倒不如脱离问题,直接阐述自己的证据!
“在12号,我与张山达成协议合同,当天转款并签订合约。”
“但,根据我方调查发现,润东编织厂并非独属于张山一人。”
“而是由一位厂长,与多个副厂长进行合作,共同出资进行开办!”
“也就是说,卖厂的收益应与对方委托人刘金水进行合理分配,但.”
李阳头脑清晰,虽然很急,但说出的话却逻辑很是明确。
“当天下午,对方妻子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几十万的转款!”
“我方猜测,张山死因极有可能是因妻子卷款独吞并逃跑,导致没有钱与编织厂创建人进行分配财产,从而崩溃导致死亡!”
这个解释。
既符合了自杀,又摘掉了矿企,甚至还将责任转移到编织厂的内部。
可谓是一箭三雕!
李阳深呼吸着,此时才发现后背不知不觉竟冒出一些冷汗。
他是知道徐良的,甚至朱浩毅也知道。
他们并不轻敌,否则也不会在意识到张山找到徐良后,便立马将张山杀死杜绝徐良前来。
但后续案件既接了也没办法,李阳只能自己顶上试试。
本以为案件会很难打,但李阳万万没想到
案子竟会这么难打!
怪物
对方的临场应对能力简直就是怪物级别的,无论自己说什么,都能精准用另一番话挖坑!
若是预谋的话那便更恐怖了,也就是说对方在开庭前,就算到了自己每一次不确定的临场应对会说什么话,这简直超出了人的范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