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仙山机缘落定后,徐懋功、程咬金、秦琼三人携秘宝归返瓦岗,一时声威震天。
徐懋功得奇门天衍玉简,玉简蕴天地河洛之数,展卷便知山川地势、兵戈运势,其谋略更上一层楼。
秦琼获沥血寒铁鐧胚,以屠仙山灵气温养后,双鐧泛著冷冽寒光,劈金断石如切泥,战力陡增。
程咬金的宣花巨斧则得了撼地神纹加持,一斧劈下可引山岳震颤,蛮力更胜往昔。
三人屠仙山前十的名头传遍四海,瓦岗寨“天下第一义军”的旗號彻底立住,四方饥民、散兵游勇纷纷来投,寨中兵马数月间便扩至数十万,连周边州县的隋军守將,也闻瓦岗之名而色变。
可盛名之下,瓦岗寨的內里依旧是草莽山寨做派。
程咬金虽为混世魔王,性子豪爽重义,却无治国驭兵的章法,每日寨中议事,无非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遇著军务决断,多是拍著大腿凭心意定夺。
翟让本是瓦岗初创之主,久居副位,虽无爭权之心,却也守著旧部,寨中上下依旧带著早年劫掠运河的散漫习气。
唯有徐懋功一人苦撑,凭奇门玉简调度兵马、打理粮草,可独木难支,寨中政令混乱,赏罚不明,虽兵多將广,却难成大事。
徐懋功数次劝程咬金整肃寨规、定立纲纪,程咬金却总笑哈哈摆手:“兄弟,咱瓦岗就是图个自在,整那些繁文縟节作甚?”
徐懋功唯有暗自嘆息,心知瓦岗若想成逐鹿天下的大业,缺的不是兵马,而是一位能定战略、树正统、驭群雄的明主。
恰在此时,江湖之中,李密歷经数年波折,终在王伯当的引荐下,踏上了瓦岗寨的土地。
李密本是西魏八柱国之后,世家子弟,胸有丘壑,自杨玄感兵败后,他便开始了顛沛流离的逃亡生涯。
曾被隋军通缉,隱姓埋名教书为生。
投过各路义军,却因出身世家遭人猜忌,始终未得重用。
一路辗转,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却从未放下胸中的天下之志。
逃亡途中,他於杨玄感旧部的藏兵洞之中,偶得两件至宝:一是传国玉璽,方四寸,上纽交五龙,刻“受命於天,既寿永昌”八字,玉质温润,隱有帝王气运縈绕。
二是隋廷兵符,上铸天下州郡兵防印记,可调动隋军残余部曲,更能號令天下反隋义军之中的旧隋降將。
这玉璽与兵符,本是杨玄感起兵时欲成大事的根基,兵败后藏於隱秘之处,竟被李密所得,冥冥之中,似是天命所归。
李密得宝后,自知身有龙气加持,恰逢王伯当前来寻他。
王伯当本是瓦岗核心將领,与李密素有交情,早慕其谋略,见他如今手握至宝,又听闻瓦岗寨兵多將广却无明主,便力劝李密前往瓦岗:“魏公之才,天下少有,瓦岗如今数十万兵马,缺的正是您这样能定乾坤的主公。
您携玉璽兵符前往,翟让、程將军必以礼相迎,瓦岗眾將必归心於您!”
李密亦知瓦岗是当下反隋势力中最具实力的一方,遂决意隨王伯当投奔瓦岗,欲借瓦岗之基,成帝王之业。
二人抵达瓦岗寨时,恰逢程咬金在聚义厅中大摆宴席,寨中將领个个开怀畅饮,喧闹不已。
李密身著洗得发白的青衫,虽面容憔悴,却身姿挺拔,目光锐利,立於聚义厅外,自有一股世家名士与天命之人的气度。
王伯当引他入內,高声道:“大寨主,诸位兄弟,这位便是前朝蒲山公李密,魏公大人!”
厅中喧闹瞬间静了几分,眾將皆抬眼打量李密,见他虽衣衫襤褸,却难掩周身气度,心中已生几分敬意。程咬金放下酒碗,粗声粗气道:“便是那杨玄感手下的李密?听说你挺有谋略,今日来我瓦岗,所为何事?”
李密缓步上前,不卑不亢,对著眾人拱手一礼,而后抬手从怀中取出一物,锦布展开,一方温润的玉璽赫然现身,厅中瞬间金光乍现,帝王气运瀰漫开来,眾將只觉心头一震,竟不自觉地心生敬畏。“李密今日前来,愿献传国玉璽与隋廷兵符,投效瓦岗,共图反隋大业!”
李密声音清朗,字字掷地有声,又取出兵符置於案上,“此玉璽乃天下正统之象徵,得之者得天下;此兵符可调动天下兵防,助瓦岗横扫隋廷。
李密不才,愿凭胸中谋略,助瓦岗定鼎天下,还万民一个太平盛世!”
此言一出,聚义厅中一片譁然。
翟让看著案上的玉璽与兵符,眼中满是震惊——他本是草莽出身,从未见过这等象徵天下正统的至宝,知晓此物在手,瓦岗便有了“顺天应人”的名分,不再是单纯的草莽义军。
程咬金虽粗豪,却也知玉璽的分量,挠著脑袋看向徐懋功,眼中带著询问。
徐懋功缓步上前,指尖轻触玉璽,感受著那股浓郁的帝王气运,又看向李密,见他目光坚定,胸有丘壑,心知这便是瓦岗急需的明主。
他对著程咬金与翟让拱手道:“大寨主,翟老寨主,李密魏公乃世家名士,胸有韜略,又携玉璽兵符而来,此乃天命归瓦岗也!
我瓦岗虽兵多將广,却缺正统之名,缺定策之主。魏公到来,可补我瓦岗之短,若奉魏公为主,则天下列郡必望风归附,反隋大业指日可待!”
王伯当亦上前力荐:“诸位兄弟,魏公之才,我素知之,定能带领瓦岗成就大业!愿我等奉魏公为主,共图天下!”
秦琼、单雄信等將领见状,亦知玉璽正统的重要性,更见李密气度不凡,徐懋功与王伯当皆倾力举荐,遂纷纷拱手道:“愿奉魏公为主!”
程咬金看著眾人的模样,又看了看案上的玉璽,哈哈大笑道:“俺老程本就不是做天下主的料,每日管这些军务,头都大了!
既然魏公有才,又带著宝贝来,这寨主之位,俺让了!愿奉魏公为瓦岗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