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他这样觉得的时候。
边上的一处黑暗里,三个人蹲在那里,一直盯著派恩。
虽然有路灯,但是路灯摆放的並不密集,所以中间也有不少黑暗的地方。
而三人,都是穿著一身黑,带著黑色帽子。
以至於黑暗处蹲了三个人,派恩竟是一点都没有注意到。
依旧朝著三人的方向走过去。
这几人,便是来弄派恩的码头帮枪手,以及跟著来的刘易斯。
租界里人多了反而目標大,不好行事,因此只来了两个人。
这两人都是小头目,身手不错,枪法也不错。
至於刘易斯,他作为维纶国的洋人,本就有租界的通行证。
其实他也不需要通行证,光是那金髮碧眼,就可以隨便出入租界了。
“易斯哥,想不想亲自开枪试试。”一个小头目笑问道。
刘易斯虽然是个洋人,但是行事没有寻常洋人那样的高高在上,將大宣人当成下等人。
再加上,刘易斯能和易爷说上话,而且易爷还非常看好他的样子。
让两个小头目,对他的態度也是很好。
都喊上了哥。
虽说最开始这么叫的时候,刘易斯试图纠正,他名字不止叫刘易斯。
刘也不是他的姓氏。
但两个小头目完全没读过书,根本分不清洋人名字和大宣人名字的区別。
刘易斯只能作罢。
並且易斯哥这么称呼两句,他觉得好像也挺不错。
有一种,自己也是“family”的一员。
正在参加他们的“family business(家族生意)”。
这个易斯哥,就是他在“家族”里的代號。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试试。”
面对小头目的邀请,刘易斯舔了舔嘴唇,说道。
对於这种事情,他十分地感兴趣。
他骨子里,其实是个颇为崇尚危险和暴力的人。
不然也不会跑这么远,从维伦国一直跑到大宣,还给帮派拍照。
为此,甚至获得了帮派老大(陈易)的看重(刘易斯是这样觉得的)。
“只要扣动扳机就行。”小头目將一支毛瑟手枪交给刘易斯。
“我知道,我学过开枪。”刘易斯说道。
他虽然知道开枪,但用枪打人,是真没试过。
所以在冰冷的枪入手,並且知道不远处,正在走来的派恩,便是他即將要开枪的目標时。
刘易斯整个人都兴奋的不行,脖子和脸都一片通红。
看的两个小头目,颇有些担忧。
这洋人易斯哥,行不行啊。
“一会儿若是易斯哥不行,咱们也別笑,补枪就好。”
“没问题。”
两个小头目凑到一起,只用对方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伴隨派恩越走越近。
当他终於走过这片黑暗的地段时。
两个小头目猛地衝出去,將他按住。
“你们要干什么,这里可是租唔唔唔……”
派恩立即就要挣扎,同时大喊。
然而他的嘴马上就塞了布团,而后身体被架著拖拽进黑暗里。
因为周边有路灯的关係,若是仔细看,也还是能看到黑暗中的人。
只不过这几人,都戴著帽子,用帽子投下来的影子遮住了脸,因此根本看不到脸,也就认不出身份。
但是可以知道的是,两个架著他的人,是大宣人,对方从帽子里透出来的头髮是黑色。
至於一直待在黑暗里的人,帽子里透出来的头髮,却带著一抹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