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清晨,阳光如金线般洒落。
茶楼二楼的雅座上,剑眉少年轻抿著杯中的茶水。
桌上的长剑繫著红缨,显得格外风骚。
“师兄师姐说话也有不著调的时候啊!”
张知秋望著楼下的街道,眉宇间有股什么都没见过的新鲜之感。
师兄师姐的嘴里,柏云县简直就是个人渣遍地走,往街上扔一块石头都能打到一片亡命徒的破地方。
挨个全杀有冤枉的,
杀一个放一个,定有漏网之鱼。
但自从昨天深夜他进到城里来,竟莫名其妙地发现,这柏云县的治安,竟比华山脚下的镇子都要强!
自己的这把青苑剑,愣是没寻到半点出手的机会!
说好的恶人谷呢?
这让张知秋心中遗憾,第一次执行山门里的任务,游歷天下,谁还不想像师哥师姐一样快意江湖呢?
“客官....您的茶来了...咱们这儿的金桔是特產,客官您要不要来点?”
小二端著一盘金桔凑上前来,有点摸不透这少年的根底。
气度倒像是个富家的公子哥儿,翩翩有礼的,礼节和气度让人挑不出毛病,
又像是个乡巴佬,连赠上来的蜜三刀这廝都要研究上半天,吃得那叫一个香。
管他呢。
小二把这些事儿拋在脑后,思考怎么从这傢伙腰包里多榨出点银子来,
张知秋嘴里咀嚼著金桔,饶有兴趣地看向屋外,
目光陡然一厉。
小二一愣,这才发现客官放在桌上的剑不知何时已被他握在手中。
“怕是个杀过人的....”小二缩了缩脖,心里莫名发寒。
顺著客官的目光望去,喧闹的大街上,两道身著差服的身影正消失在街道尽头。
看见青年身著差服的背影,小二心底里的寒意淡了些许。
就算是杀过人的,在周捕头的地盘,你也得盘著臥著!
“嘖...”张知秋咂了咂嘴,
街道上的混乱,他分明看在眼里。
江湖中人,向来对朝廷鹰犬没什么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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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他眼睁睁看著那身著差服的胖子抓著路人老头的脖颈,抬拳便打的模样。
果然是朝廷鹰犬,黑皮的畜生,除了会欺压百姓又有什么本事?
他手中的剑早已在手,那死胖子的拳头敢落下去,他定会让这头猪人头落地!
他对自己的剑法太有自信。
但他没想到的是,自己还没来得及出手,便有个穿著黑色差衣的青年一耳光把胖子抽翻在地,
这反而激发起张知秋的兴趣。
“小二,这人是谁?”
小二年轻稚嫩的脸上现出崇拜之色。
“客官,您说的是周正周爷吧!”
“那得是这个!”小二伸出大拇指,脸上的崇拜愈发浓烈。
“这位爷可是为咱们百姓办事儿的大好人啊,
自从周爷管了城南这片儿,咱们这儿的治安简直上了档次,欺负咱的混混,现在见了咱都得绕著走!
以前街上的混混简直是蝗虫似的,我都三天没遭过抢劫了.....”
小二滔滔不绝的开口,言语间满是夸讚,旁边吃酒的几个客人对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
“呵!”一个胖乎乎的男人面露讥讽,声音刻意盖过了小二的话。
“姓周的是好人?瞎了你的狗眼!”
“都是装出来的....
这街面上是没混混了,可那些捕快混混出身的,这谁不知道?”
“前两天,还当街杀人,把人家酒楼都砸烂的小混混,摇身一变就成了捕快,这不都是周正手底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