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半年,就受到各地庶民爱戴,被称之为“王青天”,声望极高,传言其英明神武,眼能辨忠奸,耳能听民冤。
不过这位王青天只是不再天真,并不是不再理想主义,见得越多,反而越坚定了他的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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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这个王文维,真是一个妙人!”
黑色迷雾稍作停顿,正要取了目标首级。
亲兵虽然不愿,但知道自家老爷性格执拗,只能在远处等着。
“那我问你,人为什么会欺压同类?”
“是啊,用现在的话说,他是一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最大的心愿是写出偶像叶达一般的诗句,可惜他写科举文尚可,写诗实属三流水准,一辈子没能留下什么名作。”
欺男霸女的纨绔,逼人绝户的地主,哄抬物价的豪商,刮地三尺的贪官.
而随着见闻越来越多,王文维也渐渐褪去了之前那种天真,开始明白何为官,何为民,明白了天底下藏了多少龌龊事。
“是也!”
就连那高大身影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高大身影却道:“苦主与恶主具已死,查清了又有什么用?”
一位身穿铠甲的英武少年出现在了王文维身前。
王文维终于喘匀了气,正了正衣冠,狼狈道:“李家两代以前出过宰相,这些年里如同土皇帝一般,巧取豪夺土地无数,飞扬跋扈无人敢管,知道是块难啃的骨头,没想到居然找刺客杀一州刺史.”
云州府衙都只去过一次,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外走访地方。
王文维正沉浸在自己理想主义宏愿中,脑子里已经蹦出来几句慷慨激昂的诗句,却没发现自己抓着的大手.
毛茸茸的。
王文维一愣,说道:“阁下合意?”
王文维立刻松了一口气。
“唰”的一声,一道红光闪过。
“你在等我?”
挖了数尺深的大坑,将尸块掩埋,王文维却没有离开,遣手下先离开,只说自己文思汹涌,要作诗一首。
王青天立马换了一副说辞:
“好汉饶命!”
王文维看不清对方样貌,只当对方是一位隐于山野的奇人异士,拱手道:“多谢这位壮士指点,文维差点酿成大祸,留在此处除了道谢以外,还想再询问一番,就这么掩埋尸首就可以了么?需不需要抛洒些黑狗血之类?”
“别杀我!呼呼我是刺史!代君监察,咳咳!谁敢杀我!诛九族!”
王维文也忍不住嘴角带了点笑意。
初次外放,担任刺史之职的王文维,根本不知道自己发下了什么样的宏愿,又会遇见什么样的困难。
这一年,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理想主义文人,和一个天生天养的强大妖怪,因为一个天真的约定而聚到了一起。
半年来,王文维和红二人走访各地,专管不法之事,王文维也确实履行了他对红的承诺,不畏强权,为庶民百姓鸣冤立命。
然后王文维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一团黑色迷雾飘来,显然刺客是位修炼了某种法门的异士。
还维持着投篮动作的叶达一愣。
他这种人,从小便是读书、读书、读书,就连做官都只是半推半就,被妻族推着往前走。
王文维点点头,再次道谢后就要离开。
“王青天”双脚甩出残影,在空无一人的夜路里狂奔,长衫都跑散了,状若疯癫。
高大身影将牧童的遭遇说了出来,王文维越听越心沉。
叶达将空易拉罐隔空扔进了垃圾桶里。
“是的,百年瘟役可能已经开始,只是还未传到云州”
三分命中!
“红!他是李家找来的刺客,没想到他们胆子这么大,刺史都敢暗害!弄他!”
英武少年被称之为红,自然是当年山腰上的红毛怪物,不过已然换了一副人类面貌。
高大身影抽回了手臂,总觉得被这样抓着怪怪的。
之前也都在京城,并没有见识过庶民之苦,所以心尚未冷。
它心底并没有放弃制造同类的想法。
“大斌292年?那岂不是”
“王青天”之名传遍云州,身边的神秘侍卫“红”也有了些许名声,据说这位少年侍卫是王青天从京城带来的异士天才高手,所向睥睨,更有各种奇门手段,让奸恶之徒无所遁形。
一月过后,李家伏法,吐出大量土地,王文维深知这种毒瘤一帮子打不死,还需继续关注,但也到了不得不回云州府衙的时候了。
因为他的夫人,晚他数月从京城出发,如今终于是到了云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