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蹭曲儿
文瑾拿出一个初稿:“这是我画的,总觉得有些不足,你看能不能改一改,尽快做出一条来,我要送礼。”
丹娘了然一笑:“我会尽快。”
文瑾这张图,是有一个深紫色的蛇皮,明山说,蛇不是这个颜色的,不知为何,晾干变成这样。
十分华贵的深紫,文瑾给配了金饰,虽然看着华丽,却有些显得呆板,文瑾曾三易其稿,依然没有突破,她只好放到一边,今天,刚好让周丹娘试试水。
周丹娘拿着石榴收拾的小包袱,告辞离开,文瑾则继续想她水果销售渠道的拓展。猕猴桃到了成熟期,这个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了。
沈百万这几天一直住在明湖城自己的别业里,还特地给文瑾了地址,他等得耐心几乎尽皆失去,也没有等来想要的人:“我就不信,她今年数万斤的猕猴桃,全部都做了果酱。”沈百万在屋里转圈,今年若是能把钱文瑾拿住,逼她签下代销合同,今后可就一劳永逸,只管数钱了。
“再去看看,可有人开始为她销售?”
“没有,只有一个叫孙燕平的小子,跑了几个中等人家,每天卖出的不到百十斤,根本不用担心。”长随低着头,恭顺地回答。
“我还不信了,钱文瑾能如此沉住气。”沈百万嘴里这么说,心里却十分沉重,万一这个钱文瑾就是个执拗性子呢?她宁肯豁出去不赚钱,也不肯被自己拿捏,他沈百万可就白白树了一个敌人,没有半文钱的好处了。
“哦?唉!想当初沈阁老多么清正廉洁,现在家族也有这样的子弟……”
“总督府开堂会,去年请的牡丹姑娘,今年,好几个姑娘都想挣头牌,红坊的红娇和梅兰坊的白兰,各说各的好,两家争执不下,便打起了擂台,希望能引起总督府的注意,能进去露个脸。”
还有几个,和这款很像,只是金子换成了银的,还有一个结扣的地方镶了玛瑙。
一边的石启旺却听得发痴,手里拿着个盐水生,都忘了往嘴里放。
文瑾示意船老大往回走,脑子里还是刚才白兰的声音,前世,她也是歌唱爱好者,读书的时候,每年学生会组织的晚会,都少不了她的身影,文瑾最擅长的,就是模仿邓丽君,但她为天资所限,只能唱出邓丽君歌曲的五六分韵味,这让她十分遗憾。
老艄公见文瑾一席话,把对面的人说得哑口无言、讪讪地站着发愣,立刻来了精神,把竹篙往前一点,让船退后一步,想要绕过去。
“嗯呀。”
路夫老人和路老人看着,忍不住啧啧称赞。
“公子若是觉得那个好吃,小老儿这就再去买,船已经来了,马上就要开始了。”
那大石一侧往下凹陷,就像一个大大的圆弧面,文瑾估计了一下,小船所停的位置,就是圆弧面的中心,难怪老艄公会说这里听得最清楚,原来是这个原因。
文瑾从路府出来,回到家就碰上一件堵心的事儿:“公子,请恕小的无能,没能和榴那边搭上关系。”
文瑾和石启旺没吃午饭,这时候都有些饿了,文瑾吃了一个,那三个都给了石启旺。
“夫人莫气,有人和文瑾作对呢,这些商贩没了路大人撑腰,不敢招惹人家。”
他有些心浮气躁,但此刻,谁先低头,谁就是失败者,沈百万不信,自己从十几岁就在商场摸爬滚打,竟然会败在一个乳臭未干的小萝卜头手下。
“还有卖点心的?”
路老夫人命人拿进去给了侄孙女,过来一会儿,嫣然派贴身丫鬟过来,送了文瑾一对天青色瓶做回礼。
“等一会儿,等一会儿船就来了。”老艄公下了锚,殷勤地给文瑾笑了笑:“公子想吃点什么点心?小老儿帮你买去。”
“总督府的夫人生日,影响竟然会这么大?”
周丹娘还用剩下的蛇皮,做了几个手链,有一款是和腰带配成一套的:蛇皮裁成拇指大的八方形,四面用压了纹的纯金包了,用金链连接起来。
白兰的嗓子和红娇的完全不一样,柔和亲切,悠扬婉转,尾音又脆又甜,穿透性也特别好,声音一起,就像有个小手,在拨动听众的心弦,令人禁不住凝神屏气,忘乎所以。
“好!”石启旺答应道。
“嗯呀。”老艄公又是一脸自豪的样子,“王家的盐水生最好吃,公子若是喜欢吃甜的,还有炸麻团的,炒栗子。”
“为何两个船打起擂台了呢?”文瑾很奇怪,坐在船头,好奇地问。
“什么人还能一手遮天不成?”路老夫人怒道。
看到文瑾的脸上,涌出微笑,石启旺也高兴了,和文瑾相处时间越长,他就对这个年轻人越喜欢,他也知道文瑾的身份,知道自己少主对这个女子的心意,自然十分期望少主能心想事成,若是他们石卫村的人,能有这样的年轻人带领,何愁今后不能光宗耀祖,发扬光大?他对文瑾,恭敬中还带着爱护,内心里把她当成家族的晚辈一样对待。
“喂,听了曲子,就这么一走了之吗?”一个蛮横的声音,打断了文瑾的遐思,她抬起头来,看到一艘小木筏挡住了去路,老艄公紧张地搓着手,满脸虚汗,是他把人吆喝来的,现在,让人抓包了,实在太丢人了。
确实是来得太早了,老艄公的点心都买了好长时间,先送过来的是盐水生,过了一会儿,是一碟子麻团,四个,热的烫嘴。
“这个手链是送给振邦的,这个镶玛瑙石的,是送给李家姐姐的,哥哥不在这里,我们也不敢怠慢了。”除了手链,文瑾还备了两块衣料,一双来家出的大红缎子面儿小羊皮里子的靴子。
拦路的人没想到文瑾这么犀利,一通言语,就把他噎得半死,周遭有不少看热闹的,对着这边指指点点。
“这不是阁老的后人,他们虽然也曾是沙溪沈家的旁支,但早就出了五服,并且在阁老生前,都搬到山阳了,现在不过是打着人家旗号而已,沈家两位嫡出的老爷,都在外地为官,而最小的老爷又喜欢游历,家里主事的这位,是个庶出的,眼界和心胸,都比不上那三位,被沈大官人用钱收买,默许他们这样招摇。”
“听说总督夫人最宠小儿子廖三公子,你帮我把这个腰带送给他,不知可行?”
见文瑾和石启旺动心,老艄公脸上的笑纹,弯成一缕缕瓣:“不是小老儿吹牛,我能找到一个好地方,绝对听得最清楚,还不会让船的人发现了,要赶我们走。”
“听说三公子特别俊逸,我的这条腰带没人能配上它啊,放家里也可惜了。”
文瑾便有些动心,这个时代的娱乐,真的实在匮乏,乡下人也就自编自唱,自己给自己乐呵,文瑾就差塞了耳朵了。呕哑嘲哳难为听,并不是刻意的贬低,真的让文瑾很难接受,想起上一世,哪个人年轻时没自己的偶像啊,那些过了几十年依然有听众的经典歌曲,还不是老粉丝们捧红的?